贵州7月7日电(通讯员黄亨林 杜龙丽) 因为征地补偿费分配与村委会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几村民竟无视法律,长期聚众阻止重点工程施工,殴打工作人员,妨害公务,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并造成重大损失。7月1日,贵州省安龙县人民***依法对涉案相关人员予以批准逮捕,这是该院30天内批准逮捕的第二起非法阻碍国家重点工程施工案件。
国家重点工程汕昆高速路安龙县德卧境有1.3公里至今未能正常施工,主要原因竟然是该镇马鞭田村委会与农户之间对被征用土地补偿费的分歧而致11户村民自开工伊始就长期阻工所致。
2010年2月23日,阻工还在继续。当日上午,按照工作部署,政府工作组陆仕坤、王成文、刘来敏、符佐精等4人来到阻工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参与阻工的杨某某、杨某、夏某、王某、尹某等不但不听劝告,反而抓住符佐精厮打,致使符背部、头部、脸部等多处受伤,工作***中断。2月26日,经法医鉴定,符所受伤为轻微伤。鉴于此事关系群众利益,影响面较大,为息事宁人,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为尽快平息事件,保证汕昆路顺利建设,县里专门进行了全面调查,并于2010年3月中旬给予书面回复,但11户村民依然不听劝阻,坚持阻工。据权威部门鉴定,村民多次阻工事件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达140余万元。2010年5月25日,安龙县公安局就前述人员妨害公务予以立案侦查,采取缓和矛盾的方式,对涉案人等未予刑事拘留,但夏某依旧扬言:“如果下一步有人敢来劝说我离开阻工现场,我就要杀人,来一个杀一个,杀死一个够本,杀死两个赚一个!”事态严峻,极有可能发生恶性事件。鉴于此,公安机关于6月29日向安龙县***提请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
安龙县***审查后,7月1日下午作出逮捕决定,对涉案的夏某、杨某、王某、尹某、杨某某5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予以批准逮捕;为体现检察机关办案的人性化,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犯罪嫌疑人杨某与其妻子袁某还有俩年幼的孩子,对袁某作出不捕直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