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户居民未收通知房屋被强拆续:居民已被安置

2010/7/9 8:55:5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在没有听到任何招呼的情况下,平顶山市4户居民所居住的房屋被拆掉。“在未获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拆迁,肯定是违法行为”,昨日上午,在平顶山市拆迁办,副主任刘有仁介绍了有关情况。

  □记者 尚杰

  本报平顶山讯 在没有听到任何招呼的情况下,平顶山市4户居民所居住的房屋被拆掉。7月1日,本报A19版以《出去乘个凉 回来家没了》为题,报道了此事,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记者了解到,房屋被拆掉的居民已被妥善安置。

  报道刊发后,引起卫东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卫东区提供的情况说明显示,2009年6月,豫森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九头崖获得了原麦芽厂的土地及地面附属物,并在今年1月份获得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前,豫森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未搬迁户进行协商,但未果。

  “在未获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拆迁,肯定是违法行为”,昨日上午,在平顶山市拆迁办,副主任刘有仁介绍了有关情况。6月28日,豫森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经审核,缺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便要求该公司补充材料。不料,6月30日该公司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强拆。7月1日,拆迁办在看到本报报道后,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次日下发了停拆通知书,7月5日又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目前,豫森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和2户居民达成和解,并对2户的损失予以补偿。

  平顶山市拆迁办负责人介绍,“即使开发商获得了拆迁许可证,搬迁户还不愿搬迁,也只能申请法院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开发商不能擅自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