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世杰
通讯员 袁薇 宋强
几个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的市民、村民,却打着“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的幌子,采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两三年里发展了三百余人参加了传销组织,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新乐警方行程二万多公里艰苦取证,将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月(化名)、崔刚(化名)抓获归案,历时半年,终于摧毁了这一传销组织。昨日,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新乐警方逮捕。
“阳光工程”
见不得阳光
2010年1月6日,新乐市某村崔某等三十余人来到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本村崔刚、田英(化名)夫妇以从事“阳光工程”为名,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在本村等地组织传销活动,使本村及附近村近百人参加了该组织,入股金额达150余万元。
同样是这一天,新乐市某村村民牛某等人到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本村田辉(化名)、崔桐(化名)夫妇利用“阳光工程”、“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在该村及附近村子进行传销诈骗,使该村近百人参加了该组织,入股金额达200余万元。
抓获传销组织者
据群众报案反映,此传销组织涉及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在新乐尚属首次。办案***了解发现,两起报案中,村民所反映的两对夫妻是亲戚关系,崔刚(男,47岁,新乐市人,小学文化)系田辉(男,38岁,新乐市人,初中文化)的姐夫。办案***通过分析,决定并案侦查
2010年3月26日下午,经缜密侦查,办案***得知犯罪嫌疑人在新乐某医院出没的消息后,快速出警,一举将犯罪嫌疑人崔刚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崔刚对组织领导传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犯罪嫌疑人崔刚的交代,另一个重要人物——王月浮出水面。
王月,女,43岁,小学文化,石家庄市人,该女子为传销的主要组织者。王月等犯罪嫌疑人以“国家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为名,骗得一些不明***的群众远赴广西上课洗脑,之后发展了新乐市某村及附近村民三百余人参加了该传销组织。
此案涉及到的上、下线人员众多,地域广泛,且上、下线人员之间入股资金的流转多以现金直接交付为主,极少有交款书面凭证,需要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巨大。新乐市公安局***克服警力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多方取证,并远赴广西、新疆等地调查取证,行程两万多公里。在经过近两个月对多达300余人次的调查后,办案***初步掌握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事实。
经过细致工作,6月6日下午,办案***在石家庄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石家庄市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月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月对2007年至2009年间,利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发展新乐市田辉夫妇等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村民加入传销
血本无归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月原在石市经营肉类批发生意,在生意往来中,结识了新乐市的田辉。2007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月以“国家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为名,将犯罪嫌疑人田辉骗至广西,以少量投入多量回报、多投入多回报引诱其加入了传销组织,两年内,王月共吸收下线入股资金44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田辉、崔桐夫妻二人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后的两年内,发展本村及附近村民200余人参加了该传销组织,吸收下线入股款达360余万元,均未返利给下线入股人员。2008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田辉又拉拢其姐田英、崔刚夫妻二人加入了该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崔刚、田英夫妻二人加入传销组织后,疯狂发展下线,拉拢本村及附近村民加入该传销组织。短短一年时间内,该夫妻二人发展160余名村民参加了该组织,吸收入股金250余万元,仅返利给下线入股村民30余万元。王月、田辉、崔刚等犯罪嫌疑人利用村民的入股资金大肆挥霍,致使他们发展加入该传销组织的村民血本无归。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月、崔刚已被新乐警方执行逮捕,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