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留守男子多发寻衅滋事与性侵害案件

2012/9/26 18:19:10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留守男”,即因家庭以及自身原因妻子在外务工自己却不能出外务工经商的在家男子,这些男子中,也有一部分因婚姻离异、夫妻两地分居而留守在家。另据统计,郯城县检察院今年共办结7件寻衅滋事案件,其中6件为“留守男”作案,可见这类案件基本处在频发状态。

  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法制网通讯员 王自广

  “留守男”,即因家庭以及自身原因妻子在外务工自己却不能出外务工经商的在家男子,这些男子中,也有一部分因婚姻离异、夫妻两地分居而留守在家。“正因为这是一个男人群体,所以因生理取向而引发的案件占有很高的比重。”郯城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刘静娴介绍说。

  据统计,自2011年以来,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刑检部门先后办理了41件由农村“留守男”作案引发的刑事案件,占该院所办理刑事案件总数的10%以上。这些案件的群体特征非常鲜明,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普遍性,急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留守男”案件以性侵害和寻滋案件居多

  从郯城检察院已经办结的案件来看,性侵害案件达到21件,占到该类案件的一半以上。“犯罪嫌疑人尽管在年龄、文化、自身条件和家庭背景等方面各有不同,但是发案特征却惊人地相似,大都表现出自卑孤僻、以酒浇愁,酒后发泄、不计后果的作案程式,而且所侵害的对象大多是处于弱势群体的女性,而嫌疑人在归案后大多表现出沮丧、痛苦和忏悔的表情状态。”刘静娴告诉记者。

  犯罪嫌疑人叶清明,今年54岁,家住与山东郯城毗邻的江苏省邳州市某村,今年5月,因妻子进城打工,他一个人留在家中,成了“留守男”的叶清明平时倍感寂寞无聊,再加上没有妻子在身边管束,因此开始喝酒打牌并四处游逛,当叶清明在山东境内的一废旧砖瓦窑场附近遇到未成年智障女孩小叶子(化名)时,竟然丧心病狂地将小叶子强行***污。

  归案后,叶清明痛哭流涕,连连捶打自己的胸部,称自己已经有了孙子,竟然把握不住自己走向了犯罪,真的是太丢人现眼了。当然眼泪和后悔,都改变了他的犯罪事实,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另据统计,郯城县检察院今年共办结7件寻衅滋事案件,其中6件为“留守男”作案,可见这类案件基本处在频发状态。

  “留守男”案件突发较多后果比较严重

  在郯城检察院今年办结的41件“留守男”刑事案件中,“突发型”的案件就有11起。

  “有一部分留守在家的男人,自从妻子离家之后就在自卑、猥琐、羞于见人的心理状态下生活,正因这样长期的压抑和自卑,往往使得一些“留守男”的心理产生扭曲,有的便会在条件适合的情况下爆发出来,这是造成突发型‘留守男’案件增多的原因。”刘静娴认为,“归纳这类案件,大都表现出突然发泄、恶念报复、不管后果的发案特征,在这类案件中,甚至不排除一些‘留守男’想通过犯罪来显示一下‘男子汉气概’的危险心理。”

  通过对11起突发型“留守男”案件进行对比分析,这类案件在一些文化层次较低、身体有残疾和“妻靓夫丑”的“留守男”身上表现更为突出。

  家住郯城街道办事处某村的马小年因患有口吃且个头矮小从小就性格内向孤僻,在村里很少与人交流。结婚成家之后因其妻子生了女儿,自感人前抬不起头来,其妻因受不了他的“窝囊样”只好出外打工。

  留守在家的马小年便认为是自己没有能耐养家才致使妻子出外打工,之后渐渐地开始抽烟喝酒,同时认为自己70多岁的老母亲没有把自己生的高大魁梧,这是自己和妻子搞不好关系并在人前一直挺不起胸脯的根源,再加上漫漫长夜中的孤独和无助,自卑、孤僻、爱钻牛角尖的马小年竟突然滋生了除去亲生母亲的恶念。今年3月19日晚19时许,马小年持铁锨突然砸向母亲的头部,导致老人致颅脑损伤死亡。忘记养育之恩,挥铁锨剥夺老母亲的生命,其恶子的暴行叫人切齿痛心,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留守男”案件嫌疑人文化素质较低

  “通过已经办理完毕‘留守男’刑事案件来看,‘留守男’出现较多的地方往往是地势偏僻、交通不便、收入较低的地方。而出现问题的“留守男”人员则大多表现出文化水平较低、封建思想观念很深、个人综合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等特征。”刘静娴说。

  在14个已经被法院判刑(包括缓刑)的犯罪人员和已经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31个犯罪嫌疑人当中,仅有10人拥有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相对而言,这些人法律知识比较欠缺,对违法犯罪没有足够认识和重视,自警、自律意识比较差,可以说这也是“留守男”刑事案件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刘静娴介绍说。

  家住苍山县卞庄镇某村的犯罪嫌疑人宋合合,今年27岁,小学文化程度,本来他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但是自其年轻的妻子前往南方某企业打工之后,留守在家的宋合合便突然变得性格怪异起来,之后常常与人打架斗殴。

  2011年8月25日,宋合合因琐事与郯城县某村村民章某发生争执,犯罪嫌疑人宋合合竟突然持刀将章某刺死。当宋合合被侦查机关抓捕之后,竟然询问为什么抓他?称打架斗殴还能不伤人?可见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该案已经上呈到上级院进行办理并将进入到诉讼阶段,等待宋合合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检察官呼吁社会关注“留守男”现象

  近日,记者通过对郯城县检察院刑检部门所办理的40多件“留守男”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给我们的警示非常深刻,这些案件充分说明,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相比于“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留守男”这个特殊群体同样需要整个社会的关心和关注。

  同时,针对“留守男”案件频发的现象,办案检察官也提出三点建议、对策。

  “首先是采取切实措施实施农民就近从业。目前对城乡的“留守男”群体进行有效监督不现实,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更好地关心和帮助这个群体。”刘静娴坦承,农村和社区可以想方设法就近建立打工组织,在农闲季节帮助‘留守男’找项目就近创收,让他们有事干,有钱赚、不闲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发展当地的工副业生产增加就业岗位,尽量减少农村和社区家庭女人出外打工的数量,减少男子一人留守在家的机会。

  “其次是广泛开展科技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郯城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李永平给出建议,科技下乡、文化下乡是提升农民群众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有条件的村庄可以经常组织开展农民文化夜校、技术夜校、农家书屋、影视放映、技术咨询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载体开拓包括留守男人在内的农村群众的文化视野,提升道德品位和综合素质。

  “最后是加大法律宣传的力度,切实增强特殊人群的法制观念。”李永平说,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公检法司四大政法机关,可以广泛有效地开展“法律入村”、“法律到户”、 “一对一法律帮扶”等活动,通过这些“人性化”、“零距离”措施传播法律知识,有效提升包括“留守男”在内的干部群众的自警、自律和遵规守法意识,切实减少各种刑事犯罪。

  (文中犯罪嫌疑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