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 24岁的北京人赵某,因违章驾驶而被***拦下处罚时,竟驾车将***拖出300米。今天上午,赵某在丰台法院出庭受审,他承认自己犯了妨害公务罪,但又辩称当时是***扑上车来的。
“这件事出了,我也知道很严重,非常对不起***,我愿意积极赔偿给他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向他道歉。”在法庭上,赵某低着头认错。
据检方指控,今年2月2日8时许,赵某在丰台区京温市场路口处,因违章驾驶机动车被丰台交通支队大红门大队***窦某查处,后赵某为逃避处罚,强行驾车逃离现场,驾车将挡在车前的***窦某撞倒在车前机器盖后,拖出300余米,致窦某右前臂软组织挫伤1处,面积为24.0平方厘米,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检方认为,赵某无视国法,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对检方的指控,赵某不持异议并且认罪,因此,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理此案,这意味着赵某在庭审中,要放弃对自己的无罪辩护并接受有罪判决,而法院也会在的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理。
据赵某供述,案发之时,他开着辆吉利车,带着女朋友行驶在快速公交道上,被***拦了下来。由于赵某没有带行驶证和驾驶本,而且车辆号牌也被遮挡,因此***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赵某让女朋友回家取驾驶本,自己返回车里。
“***就在车前两米的位置,我怕车被扣了,为了逃避交通处罚,就想逃跑。当时头脑一热,就开车缓慢往前走,碰到***了,他就抓住了我的雨刷器。”赵某说,他头脑特别乱,***大声让他停车,并说停车就没有事了,不停车就事大了。于是,赵某就停车,并下车等候公安机关处理。
在接受辩护人询问时,赵某称,他刚一挂挡就被***发现了,***就往车边走了两步,车启动时***就扑上来抓到雨刷器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通讯员 雪洁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