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尚杰 通讯员 何向东
本报平顶山讯丈夫在煤矿井下打工时遭遇事故,妻子携带30万元赔偿金不辞而别,导致丈夫生活困难。7月23日上午,叶县法院执行干警将9万元执行款送到身体高度瘫痪、卧床不起的申请人刘某手中时,刘某感动得泪流满面。
2003年2月,家住叶县的刘某与宋某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未向民政部门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生一子。2006年10月,刘某在山西省临汾市一煤矿井下作业时,矿井塌方,被砸伤致残,胸部以下瘫痪,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3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经协商矿方共赔偿原告刘某各项损失30万元。由于刘某丧失劳动能力,行动不便,该补偿款由宋某领取,并以宋某的名义存入银行,由其掌管和支配。
2008年,宋某携带婚前财产及补偿款不辞而别,并已再婚。刘某多次索要补偿款,宋某均推脱不予返还。刘某将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宋某返还刘某补偿款共计23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宋某仍拒不返还,刘某申请强制执行。叶县法院执行局受理后,对被执行人宋某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对方同意分期还款,先行支付9万多元。案件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立即赶往刘某的家中,把执行款亲自送到他的床榻前,解了刘某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