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特大偷渡案终审 偷渡250人主犯获刑12年

2010/7/28 10:32:0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通讯员 孙旭晖 金云峰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获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2008·12·24”特大组织偷渡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本报福州7月27日电 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通讯员 孙旭晖 金云峰 记者今天从福建省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获悉,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2008·12·24”特大组织偷渡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主犯杨某、杨某燕二人分别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6个月,其余5名从犯被分别判处4年至1年10个月不等徒刑。所有被告人分别并处罚金50万元至1万元不等。

  2009年3月13日,福州市公安边防支队侦查队先后在北京、珠海和福州三地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偷渡案件,抓获涉案偷渡组织者39人、偷渡人员55人,涉案款项折合人民币786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该团伙从2006年至2009年期间,以组织他人出境旅游、商务考察、出国留学等名义,伪造证明骗取签证,多次组织人员偷渡国外,其中主犯杨某组织出国的偷渡人员多达250余人。今年3月,连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后,杨某等人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