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荩(1872~1903)原名克諴,字愚溪,湖南善化人,中国记者中首位蒙难者。
沈荩死于一场虐杀。
《大公报》如实记下了这个记者生前的最后一幕,地点是清朝刑部的大堂。8个狱卒手持特制的大木板,轮流捶打沈荩的四肢和背部,时间长达4个小时。沈荩“血肉骨裂”、“骨已如粉”,却始终“未出一声”。堂司以为已死,下令停止捶打,沈氏却以微弱的声音说道:“速用绳绞我。”于是,“用绳紧系其颈,勒之而死”。
他本不必死。这个日本《天津日日新闻》聘用的中国记者,向来“擅长交际”,他与京城内的众多洋人与贵族终日把酒言欢,过着一种“上流社会的舒适生活”。
但他只是做了一个记者该做的事。1903年,沈荩从某贵族口中得知,中俄两国将签订一份密约,中国将在东三省及内蒙古的路政税权与其他主权“送予俄国”,于是,这个记者决心在签约之前,将密约内容昭示天下。
他买通了政务处大臣王文韶之子,弄到了《中俄密约》的草稿原文,并随即将其寄给了天津的一份英文报纸。这份见不得人的密约被原文刊登之后,激起强烈民愤,清政府不得不放弃签订《中俄密约》的计划。
在清廷的全力侦察下,沈荩的两个密友告发了他。1903年7月19日晚上,毫无防备的沈荩在北京寓所里被捕,并由此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此时,正值朝野上下准备为慈禧祝寿,有大臣面奏慈禧说:“万寿在迩,行刑似不吉祥。”慈禧改旨,“速杖毙”。
这是中国第一个因言获罪被杀的新闻记者。有后世评论者称:“……回顾百年中国言论史,这个31岁的记者开了个头,一个惨烈而悲壮的开始。”
在沈荩现存于世的照片中,这个“铮铮铁骨”的记者,却是一副极平常的中国传统文人的柔弱体貌,眼神温和而沉静。
所以,人们也很难想象,这个记者被捕后,当着审官的面,大声斥骂慈禧“丧权辱国”,“愧为一国之主”时的样子。他在狱中饱受虐待,一年后,戊戌党人王照获罪下狱,恰巧也关在同一牢房,日后,王在文中回忆道,“粉墙有黑紫晕迹,高至四五尺,沈血所溅也。”
不过,沈荩留给后世的,不仅仅是干涸发黑的血迹。
沈荩死后,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许多外国使节与其夫人纷纷觐见慈禧,对其杀害记者的行为“表示异议”,在上海,数百人公开集会,隆重悼念这个记者,香港《中国日报》发表唁文道:“沈君之死,鬼神为之号泣,志士为之饮血,各国公使为之震动,中西报纸为之传扬。是君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这甚至激起了一场全国性的反专制思潮,各地报纸铺天盖地的报道,让当时的中国老百姓了解到,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权利,叫“言论自由”。
慈禧太后一生杀人无数,却没有一次像沈荩之死一样,深受中外舆论的谴责。清廷的统治者们,也不得不开始反省自己的统治。1905年,刑律内的凌迟、枭首、戮尸这三项酷刑,被下诏废止。随后,1906年和1908年,又颁布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和《大清报律》等新闻法规。
在后世的史家眼中,清末的这几部法律,“比无法无天、以人代法、口谕治罪的年代,多少向前迈了一步……这不能不归功于沈荩……”
但这个记者却没有机会看到这一天的到来。他死后陈尸狱中,无人收殓,数日后,才有友人寻来,将仅剩的一些“碎骨烂肉”集中起来,埋入狱中某处,此后亦“不知所踪”。
生前,沈荩与当时在华的英国记者莫理循“素来交好”,两人曾互赠照片,表示相互尊敬。在沈荩死后,这个写字历来潦草的英国人,在友人照片的背面,工整地写下了一行英文——“沈克諴,杖毙,1903年7月31日,星期五”。
这更像是一个英国记者对一个中国同行的悼念与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