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王湛)昨天,市民曾某来到市信访大厅投诉,表示自己被非法拘禁交了121万赎金后回到家中,当日已报案,但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过了一段时间才到现场调查,至今未抓获一个嫌疑犯和追回赃款。面对曾某对罗湖公安分局处理案件时间偏长的质疑,在市信访大厅值班的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铭强调,当务之急是取得有力证据先破案,然后再启动内部倒查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立案过了许久才到现场调查
按照曾某的述说,2007年9月8日其被绑架,肖某等人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他及家人交付人民币121万,期间还被拘禁了5天,在父亲交了121万元赎金后于2007年9月13日回到家中,当天到翠竹派出所报案。
曾某指出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处理案件时间偏长的事实。他列举4大理由:
一、立案后许久,派出所才对父亲进行第一次笔录。二、罗湖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在1天内查出肖某的二哥有参与犯案,但为什么翠竹派出所立案半年却什么也查不到?三、办案***和他确实到了案发现场惠州市和河源龙川调查,但这距立案当日已有一段时间。四、2009年6月,罗湖公安分局开始调查赎金去向,但也存在时间过长的问题。
放了重大嫌疑人因其患肝癌
在现场,李铭责令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介绍调查案情的经过,回应曾某的相关质疑。
罗湖公安分局负责人说,接报后,翠竹派出所进行立案侦查该案,并报分局刑警大队。2007年11月13日,依法传唤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嫌疑人肖某两父子到刑警大队接受调查。经审查,发现父亲肖某有重大嫌疑,但因其患有肝癌,于是依法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同时,经过侦查,无直接证据证明其子肖某参与了非法拘禁曾某一案,在传唤时间到期后,将肖某释放。
罗湖公安分局还表示,翠竹派出所***对肖某接收121万元的银行账户进行查询,跟踪到其赃款转移到相关的账户,调取账户资料并冻结相关嫌疑账户的余款。
“***‘放水’绝不放过”
“非法拘禁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这一点,我们的认定是非常明确的。退一万步来说,不管发生什么经济纠纷,都要循法律途径解决,不能采取非法拘禁这种违法行为。因此,公安机关一定要认真调查取证,如果证据确凿,我们将移交检察院批捕。我们公安机关就是要打击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听完双方的陈述后,李铭的态度非常鲜明。
李铭强调当事人曾某的诉求是客观的。“对于我们办案过程中没有及时调查,侦查和采证时间拖得过长等问题,我认同你的观点。这有待我们公安机关进行内部倒查进行责任追究。”李铭强调,目前当务之急是完善案件的证据链,这起非法拘禁案是一伙人所为,对于曾某所提及的相关嫌疑人,都要一一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如果证据确凿,谁都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至于已冻结的银行账户,其他款项的流向也要进行取证。
现场,李铭责令罗湖公安分局局长要亲自过问这宗案件,该局刑警大队要介入该案的调查。“我们将严格依法办案,在内部倒查中,如果发现哪位***‘放水’,我们绝不放过!”接访后,罗湖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对办案作出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