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2003年了。夏天,小三来我的城市出差。我去她住的酒店找她玩,后来让前老公带个东西到酒店。我们两个从她房间出去,前老公坐在大堂里等着。据他们后来回忆,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前老公日志里说他那次对她一点印象也没有,只记得她瘦瘦小小的。
哐!哐!哐!引狼入室行动正式开始!
那一年秋天,前老公终于又有一次机会去欧洲某个国家。巧的是,那个项目跟小三公司有关系的,而同时我要出差去德国和法国。
一般合同协调这种事,都是该公司主管美眉负责陪同的,但是主管美眉业务很繁忙,有时候就没有时间陪同。我仗着与主管美眉关系好,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的话务必派小三去陪同。
另一边我联系了小三,小三也跃跃欲试。我千叮咛万嘱咐,让她一定要好好陪同我前老公,业余多带他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一来二去,我就撮合了他们这次旅程。
这件引狼入室的事情,让我后悔,后悔,后悔了很久。为什么我会那么蠢,把自家男人往人家怀里推呢?其实说老实话,我并不是100%相信前老公和小三,只是我从来没有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过。首先,前老公喜欢那种身材高挑、前凸后翘的性感女人,我的罩杯是C他都嫌小,更不要说小三的A 罩杯了,小三的身材扁平瘦弱,向来是前老公不喜的类型;再者,小三已经有男朋友了;最后,小三是我的朋友,我这个人向来对朋友很讲义气,以为朋友也会同样对我讲义气。总之,是我错了,大大地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