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小三夺爱 我用30万抢老公

2010/8/21 9:12:31 作者:沉墨 来源:女物情感网
[导读]四年前,听从父母之言嫁给了没有一点感情基础的大林。李特特说自己太软弱了,结婚前不敢在父母面前争取自己的爱情,结婚后又不敢在老公面前争取自己的地位,以至于落得现在这样尴尬、窘迫的处境。

  那个女人当天下午就走了,不过她前脚刚走,大林就在单位办了停薪留职,追寻她的脚步去了青岛。很快,大林为了一个女人抛家弃子的事情便在我们这里闹得沸沸扬扬了,大家都在我背后指指点点,说什么的都有。婆婆也指责我不会做女人,留不住男人的心。我真是委屈死了,明明是男人犯的错,凭什么受到指责的却是我们女人!

  这些日子,我想通了,婚是一定要离的,但我不能便宜了大林和那个女人,我得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付出代价。我给那个女人打电话,告诉她我答应把大林让给她,但前提是她必须赔偿我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起初她答应得很爽快,可是没过几天,她似乎后悔了,根本不接我的电话,大概她觉得花30万元买个二婚的男人不值得,又或者她吃定了大林的心在她那里。

  事到如今,这个婚我离也不是不离也不是,只能由着他俩逍遥快活,我却束手无策。(口述实录,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手记:

  果断结束

  经常有倾诉者对我说,后悔自己当初选择婚姻时的不慎重或是冲动,导致以后几年甚至十几年婚姻生活的痛苦。我往往会劝说他们不要紧盯着伴侣的缺点,而应该尽量发掘对方的优点,尝试着喜欢他(她)、爱上他(她)。然而,这个方法似乎根本不适合李特特,她的丈夫完全是一个没有家庭责任感的男人,视妻子如无物,没有基本的尊重。李特特虽然性格软弱,但她又不愿软弱到底,她的生活就很难再有平静和幸福可言。既然开始就错了,那么就别让这错误继续,耽误自己的一生。果断点,通过法律手段,结束掉这段让人憋屈的婚姻,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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