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记者 徐栋)8月20日,阿克苏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从四川省内江市全安镇将涉嫌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并押解归案。面对***出示的拘留证,40多岁的张某与不满15周岁的王美(化名)不断声称他们是“自由恋爱”,没有犯法。
2007年6月,从四川省内江市来新疆打工的张某,在农一师五团王某家打工时看上了王某13岁的女儿王美。在张某强烈的“追求”下,王美与张某开始“谈朋友”并发生了关系。
发现王美怀孕后,张某于2009年8月将王美带至四川省内江市,当年9月13日王美在内江市全安镇生下一男婴,当时王美尚不满14周岁。
王某夫妇不同意女儿跟大她30多岁的张某生活在一起,便赶到四川内江去找女儿。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女儿却不同意跟他们回新疆,一心要跟张某“过日子”,而40多岁的张某也坚决不同意王美回到其父母身边。双方僵持不下,在内江苦等一周后,无奈的王某只好报了警。
目前,张某已被阿克苏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刑事拘留。王美跟着父母回到了新疆,将不满1岁的孩子留在了四川。
警方介绍,根据司法解释,“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