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与女友合伙盗走自家60万现金获刑10年

2010/8/31 18:13:0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周某的生活陷入窘迫,他去看望佳佳时,发现商场保险柜内存了大量现金,便萌生盗窃念头。现金属于合伙财产,不是周某自家财物,依法不能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罚金1万元。

  南都讯 记者陈宇 通讯员杨虹 富二代与一女子相恋,却遭家人反对,于是二人合谋盗窃,冒充商场负责人请开锁公司将自家公司的保险柜撬开,盗走60万元现金,最终二人均被判刑。

  周某是东莞某服装老板的儿子,初中毕业后就闲职在家。周父在顺德乐从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服装商场。2009年,周某与在其父商场工作的出纳佳佳相恋,却遭家人反对。今年1月,佳佳告诉周某自己怀孕了,周某要求家人给自己买房结婚,但遭到拒绝,周的父母一气之下不再给周某生活费。

  周某的生活陷入窘迫,他去看望佳佳时,发现商场保险柜内存了大量现金,便萌生盗窃念头。2月1日凌晨,二人密谋后,由佳佳查询开锁公司电话,由周某联系开锁人员。随后周某用钥匙打开服装商场铁闸门,将开锁人员带进存放保险柜的房间,谎称是店铺负责人,要求开锁人员撬开保险柜。周某伙同佳佳将柜内的603900元现金盗走,得手后逃离现场。次日,警方先后将二人抓获,追回赃款588184元。

  法庭上,周某痛哭流涕,追悔莫及。他认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拿的也是自家的钱,又没完全花掉,没想到面临牢狱之灾。顺德法院认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现金属于合伙财产,不是周某自家财物,依法不能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零三个月,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