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服务员猥亵7岁女孩被刑拘

2010/9/1 12:01:0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前晚7时许,为庆祝舅舅的乔迁之喜,7岁的小女孩圆圆(化名)和家人,一起前往位于天河区奥体南路美居中心某酒店聚餐,却没想到在上完洗手间的短短几分钟里,遭到男员工性侵犯。6时30分许,年仅7岁的圆圆和和两个表姐及9岁大的姐姐小惠(化名),到酒店楼下一楼,与旁边美居中心共用的洗手间上厕所。

  前晚7时许,为庆祝舅舅的乔迁之喜,7岁的小女孩圆圆(化名)和家人,一起前往位于天河区奥体南路美居中心某酒店聚餐,却没想到在上完洗手间的短短几分钟里,遭到男员工性侵犯。

  目前,未满16岁的服务生已被刑拘。昨日下午,记者赶到事发酒店看到,受害者家属正拉着横幅堵在大门外,向酒店提出30万元的赔偿要求,酒店方面表示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记者昨日向天河警方进行咨询。警方相关人士证实了此事,并表示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对其对女童实施性侵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昨日已被天河警方刑事拘留。

  上厕所后被拖走猥亵

  圆圆今年7岁,和父母租住在萝岗区。前天下午,圆圆的舅舅乔迁之喜,在奥体路附近一家名为“八旗味道”的酒店,请了三桌亲友庆祝,大家在酒店2楼的包房里吃得很开心。

  6时30分许,年仅7岁的圆圆和和两个表姐及9岁大的姐姐小惠(化名),到酒店楼下一楼,与旁边美居中心共用的洗手间上厕所。之后,两个年纪大点的表姐先离开洗手间,留下圆圆姐妹俩。

  危险正一步步向她们逼近,可她们却全然不知。丘先生转述小惠的回忆,圆圆从洗手间出来后,他们遇到了一个“矮矮的,穿着白衬衫、黑色裤子,没有戴领带”的男子。

  “他借口说找圆圆有点事,想把她骗走,后来她不想去,他就拼命拖着圆圆走。”丘先生表示,小惠看到妹妹被人捂住嘴巴强行拖走后,立即返回楼上告知家人。

  该酒店的一位负责人也证实,昨日下午酒店的一位员工曾拖走受害者,到隔壁美居中心大堂进行猥亵。“由于当时那里已经下班,所以并没有人看到事发经过。”

  晚上被噩梦惊醒

  家人闻讯后往卫生间方向寻找,在半路上遇到了返回的圆圆,她惊慌失措,一直哭喊着“好恐怖啊!好恐怖啊!”

  家人仔细询问,圆圆才断断续续地说,“有人摸我,我下面疼。”美居中心的夜班保安也闻讯赶来,根据几个小姑娘描述的白衣黑裤,短头发的体貌特征,保安很快在美居中心内找到了酒店员工小连(化名)。

  面对众人的谴责,小连一声不发,圆圆家人只得报警。酒店老板的弟弟唐先生称,前晚事发后他开车送小女孩及其他三名家人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检查,“医生的诊断书写得比较潦草,我只依稀辨认出‘外阴抓伤’几个字。”

  而家属也称,经法医鉴定,圆圆的检查结果是“外阴部有出血,处女膜没破”。

  “我们大人心里真不是滋味,真怕孩子的心理阴影会影响她一生!”刘先生说。由于孩子受到了伤害,身为父亲的吴先生一直在旁,不愿多说话。

  酒店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酒店负责人唐先生称,小连是潮汕人,未满16周岁,两个月前通过一名收银员介绍进来,在面食部当地哩。按正规程序,酒店方面是要看小连的身份证。

  面对***的质询,酒店负责人也对未能尽早发现小连未成年懊恼不已。“他平时的表现还算勤快老实,没有什么迹象表明他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如果我们早发现就不会用他了。”

  唐先生还告诉记者,前日,酒店方已与家长达成共识,由于小连家境清贫,无力赔偿,由酒店方赔偿受害者家属5万元钱。但昨日中午,家属又在酒店门前拉起横幅,要求酒店方赔偿30万。

  酒店方面表示:“我们管理上确实疏忽了,但是我们也是受害者,我希望家属走法律途径。”

  记者 赵洪杰 实习生 肖辉龙 林宜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