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罚款单。本报记者张沫摄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双安商场某专柜员工李伟豪(化名),上班期间因“聊天”被商场罚款500元。李伟豪称,当时自己并未聊天,只是在背诵诗词,且商场通过外包公司拍到他“违纪”的视频,然后口头通知其交罚款,但至今他未看到过自己的“违纪”证据。
员工称“背诗词”挨罚
李伟豪是双安商场某专柜员工,8月31日,他接到商场管理方的口头通知,称其违纪需交500元罚款。李伟豪转述商场管理方的话称,“说我上班期间背诗词,说与工作无关的话,所以要罚款500元。”
李伟豪坦陈,他已记不得是哪天“犯”的事儿,“当时专柜前没多少客人,我为了解闷,就自言自语背了句《卖炭翁》”。他称,没想到说了一句“伐薪烧炭南山中”,就被记录在案并要罚款500元。李伟豪对此项罚款不服,因此一直未去交罚款。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李伟豪一起去找商场副经理王女士。王女士称,商场自1994年营业以来,对员工一直严格要求,以前不管大小违纪均罚款500元,“现在调整之后,有的只罚100或者200元了。”
在李伟豪提出将去交罚款后,王经理给了他一式三联的罚单,罚单上罚款原因一栏写着“聊天”,罚款金额为500元。记者询问王经理“为何通知说背诗词被罚款,罚单上却写聊天”时,她称,“抠这个字眼没必要”。
每月均有员工被罚
据李伟豪介绍,商场聘请了专业的外包监督公司,每月会对双安商场内员工的言行举止进行拍摄,然后交由商场管理层筛选,最后对部分“违纪”者进行罚款。这一点得到商场王经理的证实。
昨天上午,记者在双安商场里询问罚款的事,多名员工避而不谈。当记者问到“你们对商场罚款如何看待时”,多名年纪较大的员工赶紧走开。有几名年轻的员工向记者小声抱怨,“谁不怕啊?整天提心吊胆的,一看到有人夹着包在周围转悠,就担心自己被拍到”。
记者在《双安商场服务规范罚则执行标准》上看到,商场对员工的违反行为分四个级别进行处罚,***处以500元罚款,B级处以200元罚款,C级处以100元罚款,D级予以警示。根据罚款细则,员工在工作场所聚集聊天、说脏话等,将被罚款500元;员工可在商场5层食府就餐,就餐时间超过30分钟,将被罚款200元。
商场拒提供视频证据
据李伟豪介绍,商场对员工进行罚款,只有口头通知,但被拍的视频材料却不会提供给当事人。
李伟豪称,“我认为自己没有违纪,不给我提供证据,凭什么罚我的款?”
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李伟豪向商场管理方要求拿出罚款的证据,但遭到对方拒绝。王经理称,“拍到的视频是不会给你看的”。据其称,商场内对员工言行举止的监督检查,已经交给专业的外包公司,外包公司拍到的视频和录音,商场的领导包括经理、领班等人都会看到,“我们绝不会诬陷员工违纪”。
李伟豪质疑双安商场未满足员工的罚款知情权。对此,商场总经理办公室林主任称,已有多名员工反映过这个问题,“任何一项规章制度都需要在实施过程中完善,我们正考虑改进。”
员工质疑罚款额过高
因对被罚款不满意,李伟豪已向双安商场提出离职。昨天上午,记者联系了同商场内曾被罚款的李女士等人,她们两人也因为“违纪”被要求交罚款500元。李女士称,如果罚款一二百,可以接受,“500元实在太高”。她们表示,被要求交罚款后,商场并没有提供“违纪”的视频和录音证据。
李伟豪算了一笔账,“一个月的收入1200到1600元,偶尔拿到1700多元,被罚500元之后,只剩下700到1200元了,很可能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他称,上班时间说一句话,并没有对商场带来损失,“即使罚款也不该这么多”。
就罚款额度过高的问题,记者向双安商场办公室林主任提出疑问,但对方只称这是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罚款金额没有做解释。
京华律师团康凯律师称,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企业无权实施。在员工知晓并已同意接受的情况下,企业规章制度可以有罚款条例,但是罚款时必须提供事实依据,如果商场未给李伟提供违纪视频,则可视为罚款不成立。康律师还称,从工资中扣除罚款应当以造成损失为前提,并且扣除后的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