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乘坐扶梯受伤 家长索赔商场279万

2012/2/22 7:21: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烟台莱州市女童梦梦在当地老利群商场乘坐扶梯时,右手手指伸进扶梯的裂缝中,致半个手掌被夹断,她的家人为此向老利群商场索赔279万余元,2月21日上午,该案在莱州法院开庭审理。

  本报烟台2月21日讯 烟台莱州市女童梦梦在当地老利群商场乘坐扶梯时,右手手指伸进扶梯的裂缝中,致半个手掌被夹断,她的家人为此向老利群商场索赔279万余元,2月21日上午,该案在莱州法院开庭审理。

  梦梦家住莱州市金都大厦,是老利群商场的邻居,经常到商场三楼的儿童游乐中心淘气堡内玩耍。去年7月11日中午,姥姥带着两岁的梦梦离开淘气堡乘坐扶梯下楼时,梦梦的右手手指伸进了扶梯踏板和围裙板之间的缝隙里。半个手掌被夹断,电梯停止运行。最终,孩子的父亲用撬棍将扶梯撬开救出了女儿,并送到青岛解放军401医院救治。经过5次手术后,梦梦右手除拇指外的4根手指都没能保住。

  事发后,梦梦家人与商场一直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梦梦爸爸姜志超便向莱州法院提起诉讼。

  2月21日上午,在莱州法院11审判庭内,原告方将民事诉状上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假肢和康复费、假肢更换费和维修维护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1207071.45元,当庭增加到了2795587.45元。其代理律师董振鹤说,起初的赔偿数额只是梦梦23岁之前假肢的相关费用,因不确定几十年后的老利群会如何,所以临时追加到梦梦75岁的假肢更换费及其间的假肢维护费。

  董振鹤认为,老利群商场作为电梯使用单位,未设置相关安全员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且乘坐电梯的注意事项内容也不完善,未尽到相关安全义务。而被告律师张秋霞接受采访时则表示,电梯所有人并非商场,商场的电梯有专门的维保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五六分钟就到场救援,抢救工作是及时的,事发后,也多次前去探望梦梦。如果家长愿意庭外调解,商场也会尽力与他们协商。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