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肥西县高刘、官亭等乡镇连续发生多起面包车、大型自卸车被盗案件。通过对案件梳理,专案组发现合肥、巢湖、六安、阜阳等多个地市均有类似案件发生。
2009年11月21日,肥西县官亭镇再次发生一起汽车被盗案件,受害人郑某的面包车停放在官亭镇高架桥下被盗。2009年11月29日,专案组在寿县一废品收购站发现郑某被盗的面包车,收购站老板王教平交代该面包车是从一个自称“小陈”的人手中买来的。专案组锁定“小陈”真名应为江亮亮,其弟江伟和表弟许本飞是其同伙,随后将三人抓获归案。
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09年6月开始,先后在肥西、舒城、阜阳等地盗窃面包车、大型自卸车等18辆。案值近50万元的赃车,兄弟俩只卖了3万多元。
肥西县一对兄弟先后十多次盗窃车辆,价值近50万元,最后只卖了3万多元。昨日,两兄弟因涉嫌盗窃罪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他们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他们表示盗窃车辆是为了赚钱给父亲治病。此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发言带着哭腔
“我认罪。”庭审中,江亮亮和江伟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他们也没有委托辩护律师。
庭审中,两人一直低着头,说话时还带着哭腔。江亮亮说,是他提议偷车来救父亲的,他第一次偷车时弟弟根本不知道,半年后才让弟弟参与,当时弟弟还不满18岁,什么都不懂。
“我们不能没有父亲。”江亮亮说,自从父亲患病后,他一直想治好父亲的病,由于打工赚的钱太少,为让父亲多活几年,只能走上这条不归路。
当公诉人问江亮亮“有没有自首情节时”时,江亮亮说,父亲知道***后,一直劝他到公安机关自首。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认为,两被告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江亮亮有期徒刑13到15年,判处江伟有期徒刑12到13年。公诉人称,他们曾收到当地村委会和村民送来的联名信,称两被告人家庭困难,为给父亲看病,能借的都借了。公诉机关也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情况属实,且江伟在前六次盗窃时未满18周岁,因此建议法院在量刑时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废品站父子齐受审
与江氏兄弟一样,昨日站在被告席上的还有一对父子——负责给江氏兄弟销赃的王教平和王兴露。与江氏兄弟犯罪动机不同的是,这位父亲为了满足儿子有车的愿望,不仅大肆为江氏兄弟销赃,还指使江氏兄弟偷自己需要的车。
公诉机关指控,王教平和王兴露盗窃车辆价值30937元,涉嫌盗窃罪;王教平、王兴露明知是盗窃的机动车辆而予以收购,销赃40多万元,情节严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法庭辩论中,王教平父子都称自己没犯盗窃罪,也没指使江氏兄弟去偷车。公诉机关称,王兴露在接受侦查机关询问时,曾说父亲让江氏兄弟去偷一辆五菱面包车。昨日庭审中,王兴露承认了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