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罗剑华
去年3月的一个周六下午,高三女生小文和她在QQ上结识的男友相约到宾馆 “开房”。不料一番云雨之后,小文竟在客房内倒地不醒。此时,她的男友沈先生并未即刻求救,而是在事发两小时后,才在另一位朋友的帮助下,拨打了110和120电话。结果,小文伤重难愈,落下了三级伤残。
9月10日上午,小文的家长和沈先生共同走进了虹口法院民事审判庭,双方要为小文的伤残善后争个究竟。
女生昏倒后男友未及时求救
沈先生自称,他和小文是两年前通过QQ聊天认识的。聊了3个月的样子,第一次见面吃饭,之后就发生了性关系,并一直保持着来往。
去年3月7日中午,沈先生给小文打手机,说他会在安国宾馆订好客房等她。小文是下午1点左右到的,两人先看了会电视,然后便上床亲热,直到下午2点。
按沈先生的说法,一开始小文说自己有点头疼,到了2点半左右,突然说头很疼,要去厕所呕吐。于是,沈先生自己留在床上,小文进了卫生间。又过了快半小时的样子,见小文没有动静,沈先生便推开卫生间门,这时小文已经仰面倒地,头朝着卫生间的门,脚朝着座便器。很快,小文就口吐白沫,还出现了抽搐症状。
沈先生赶紧把小文抱到了床上,然后打电话找朋友来帮忙。虽然最终他还是拨打了110和120电话,不过等到救援人员到场,已经是下午4点多。
家属索赔167.5万元
经医院急救,小文因颅脑内出血,失语瘫痪,达到了三级伤残的标准。
小文的家长知情后,第一时刻报了警,怀疑女儿的重伤是沈先生图谋不轨所致。但经警方调查,由于缺乏相关证据,不能立案。
显然,自小文进入宾馆,到救援人员到场,客房内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有小文、沈先生或者沈先生的朋友知晓。在小文失语瘫痪、警方无法立案调查的情况下,她的家人只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沈先生对小文的伤残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小文的家长提出,事发时,女儿还是尚未成年的高三女生。当女儿和沈先生在“开房”发生意外病情时,身为成年人的沈先生有救急的义务。但是,他却在延误了2小时后才向120求救,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时间,导致了严重的伤残后果。所以,沈先生必须为此承担各项赔偿,总计167.5万元。
男友只肯补偿5万元
面对指责,沈先生首先在道德层面为自己开脱。他提出,自己和小文结识时,女孩自称是1990年出生,而且从长相上也看不出什么,所以他一直不知道她还未成年。
沈先生还说,自己毕竟不是医生,那天在小文倒地不醒后,他把她抱到床上,按自己的理解进行过积极救助。当时情况之下,他也不可能知道小文的脑部有疾病,不能对此作出正确的判断。他坚持认为,小文的摔倒受伤,是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整个事件中他并没有过错。“护理费,不同意赔偿”、“住院费,不同意赔偿”、“营养费,不同意赔偿”、“伤残赔偿金,不同意赔偿”……在对小文家长提出的索赔给出一连串的不同意答复后,沈先生表示,自己的家庭条件也不好,他只愿意在道义上补偿小文5万元。
由于沈先生拒绝调解,庭审并没有结论。虹口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