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芙蓉区法院,犯罪嫌疑人唐友斌及其女友余美华在法庭上进行供述。图 记者陈勇
昨日上午9点,唐友斌等33人涉黑团伙案在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唐友斌被控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7项罪名;其他32名被告人分别被控组织、领导或参加***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窝藏等9项罪名。
本报记者任文婧 通讯员李革文 袁建斌 长沙报道
8点,看守所的大门打开,唐友斌第一个被带出来,走在他身后的是他的女友余美华。这个昔日涉黑团伙的老大,此时早已没了往日的嚣张气焰(详见本报8月30日B01版《一涉黑团伙34人涉嫌7宗罪被公诉》)。5分钟内,33名团伙成员(原34人,其中一名被告已亡),被法警一一搜身后带上警车,带往芙蓉区法院。昨日上午9点,唐友斌等33人涉黑团伙案在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
团伙成员被控9项罪名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自2008年初以来,唐友斌、余美华等人,在长沙市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纪律严格的***性质组织。该组织号称“赌博公司”,人员结构稳定,分工明确,有明确的公司管理制度和纪律,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大肆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非法保护,收取“外围保护费”,保证赌场安全。并实施了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行贿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唐友斌被控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等7项罪名;其他32名被告人分别被控组织、领导或参加***性质组织、聚众斗殴、开设赌场、窝藏等9项罪名。
涉黑老大当庭认罪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唐友斌表示全部认罪。唐友斌供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召集手下成员内部开会,强调“三大纪律”:内部人员不准玩赌博,不准吸毒贩毒,不准帮人了难。同时,他还会在会上对手下成员进行批评或奖励,“表现不错的就奖点钱,表现不好的,口头批评一下。
对于不遵守我在会上讲的要求的,就开除。”为了严格纪律,唐友斌团伙为规范上班(看场子)的工作纪律,还制定了书面制度。
老大女友翻供狡辩
相较唐友斌,余美华却当庭翻供,一再狡辩。她说,自己早在2008年5月就与唐友斌分手,唐友斌干什么她都不知道。同时否认自己收保护费,称:“我只是收租,不是保护费!”
“团伙里的人怎么称呼你?”公诉机关问。“我不认识……我只认识一两个。”余美华吞吞吐吐地说。随后,公诉人一一念出团伙成员的名字,余美华又说都认识;发现说漏了嘴后,她立马低着头不敢说话了。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此次庭审将持续约3天时间。昨日上午,主要是审理唐友斌和余美华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