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9月18日专电(记者 刘大江) 曾秀静从怀孕第10周一直到临产,在医院做了9次产前系统检查,只有最后一次才确诊腹中胎儿系“左脚缺如”畸形,但此时距临产只有短短7个小时,一个先天残疾婴儿只能呱呱落地。
9次产前系统检查,为何最终没有“拦住”缺陷婴儿出生?
临产当天B超检查才发现问题
一对满脸愁容的外地来佛山打工夫妇,一个左脚掌缺如的先天残疾婴儿。这是记者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平洲一个饮品店里看到的情景。
曾秀静30岁才怀上孩子。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从2009年10月12日至2010年4月12日生产时为止,她专门到佛山市南海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系统检查,前后共计9次,其中4次是B超检查,医生每次都没有说出现异常情况。这让她很放心。
4月12日临产当天上午9时,曾秀静来到南海妇幼保健院做最后一次B超检查,检查结果令医生很紧张:好像胎儿不正常!医生们聚头讨论至中午12时,拿出一个方案:建议即将临产的曾秀静去别的医院复查。然而,此时孕妇的宫口已经开了。7个小时后,一名男婴顺利诞生。出人意料的是,男婴的左脚脚踝以下的部位没有!
曾秀静看到这令人惊悸的意外场景,恍如雷击,当场大出血。她说,如果医院早就告知出生缺陷,我不会受那么大的打击。更重要的是,先天性残疾对孩子意味着日后人生会非常艰难,我不希望孩子受那么多罪。
曾秀静和丈夫容辉奇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南海妇幼保健院坚持认为自己按规范操作,没有任何过错,只愿意给予人道主义援助5万元。
对于曾秀静夫妇将5个月缺脚婴儿列为原告,院方表示不能接受。
医院称没有义务和能力检出“足底缺如”
目前,“产检门”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南海妇幼保健院在《民事答辩状》中称,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没有义务在B超检查中诊断出胎儿的足底缺如,同时,按照目前医学水平,肢体远端的缺陷检出率很低。
代理律师王利海认为,医院并未尽到法定义务,即:产前检查发现或怀疑胎儿异常,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10年1月11日,医院对曾秀静进行的B超检查报告表明:(胎儿)双侧上臂、前臂及双侧大腿、小腿长骨可显示,远端显示欠理想。这说明医院已经发现异常,但并未按照《母婴保健法》第17条规定,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这直接导致畸形胎儿被漏诊。
至于医院没有能力保证检查出肢体远端缺陷的说法,容辉奇更是坚决反对。他告诉记者:医院自称没有能力检出,那为什么最后一次超声检查却检出了胎儿的“左足缺如”畸形?更何况,在那次超声记录单上的告知栏显示:超声波不能检查胎儿染色体及胎儿耳、指、趾、甲状腺、生殖器等小器官。根据这份告知,院方对于整个脚掌的缺失与否,是能够检出的。
“生死判官笔”容不得半点马虎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我国出生缺陷高发,令人触目惊心,每年有80万至120万名出生缺陷儿,平均每30秒就有一名缺陷儿出生,这给整个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负担。业内人士指出,就产前检查来说,如果医院责任心再强点,家长再细心点,一些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律师王利海说,B超医生在1月11日超声发现疑点或异常后,就应该引起警觉,按规定书面告知患者应当进行产前诊断,而不是把责任全部推给现有医学水平。毕竟医生的笔是“生死判官笔”,人命关天,容不得半点马虎。
在一些医疗事故中,技术局限往往成为责任心缺失的遁词。广州一位海归医学博士说。
南海妇幼保健院曾在曾秀静超声报告的告知栏印有以下文字:“受现有医学条件限制,目前超声检查存在一定局限性”。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学教授认为,这种申明并不能无条件为医院免责,否则,这将成为为医疗事故开脱责任的护身符。是否有责任,必须看该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具体到此案,因为医院最后一次超声检出胎儿畸形,这说明院方的医疗水平,已达到能够检出“足底缺如”出生缺陷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