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兴夏
通讯员肖文雅 周凡 株洲报道
攸县汤家垅村一汤姓男子,因其同居近11年的情人与之分手,提出要么情人还他5.8万元钱,要么就脱光衣服绕着村子**奔三圈,不然就让她死得惨。在几次与对方发生冲突后,汤某用杀猪刀砍死情人陈某及其丈夫,后畏罪自杀未遂。昨日,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汤某批准逮捕。
私奔同居11年后终分手
汤某与陈某(女)是同一个组的村民,两人从1993年起就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陈某1987年已与该村另一村民结婚,并育有两子。2000年,陈某不顾丈夫和孩子与汤某私奔,去了浙江台州务工,两人以夫妻名义在外生活近11年。
汤某称,2009年底,陈某私自将他们在浙江挣的5.8万元积蓄带回了攸县。此后,两人便时常发生争执。今年七八月,两人先后回到了攸县汤家垅村。陈某也回到了丈夫身边。
男方觉得人财两空心有不甘
汤某离家多年,老家的房子门前已长满野草,屋内长了梧桐树,家具也都腐烂了。并且,汤某上无老、下无小,孤身一人。而陈某回到丈夫身边后,却拿着汤某的钱砌新起了房子。汤某十分愤怒。
汤某只有陈某一个女人,为了她,他背井离乡11年。汤某觉得,陈某不该在他年轻时要跟着他,而在他40多岁、无房亦无家时又离开他,是她害了他一辈子,让他人财两空。
此后,汤某多次与陈某“扯皮”,要陈某要么还他5.8万元钱,要么永远离开汤家垅村不要再出现,要不就脱光衣服绕着汤家垅村**奔三圈,不然让她死得惨。然而,陈某矢口否认了5.8万元钱的事,自然也没答应汤某“**奔三圈”的要求。
发生口角后怒杀情人夫妇
每次“扯皮”,陈某的丈夫都帮着陈某,其家人也帮着撑腰。汤某愈加恼怒,动了杀机。
今年8月底,汤某在攸县县城买了两把杀猪刀,磨锋利后藏在卧室后的水缸内;又在家中厅屋中间挖了个坑(准备埋自己)。汤某在村里扬言,只要陈某夫妇惹火了他,就要干掉他们然后自杀。
今年9月1日11时许,汤某与陈某夫妇在其新建房子的楼板上发生口角,后动手打了起来,汤某被陈某的丈夫用铲子砸伤头部。汤某被激怒,回家拿出买好的杀猪刀,折回陈某新房处,对着陈的丈夫连砍十多刀,直至其倒在地上。陈某见势逃跑,在跑了约30米后摔倒。汤某追上后,朝着陈的脖子上捅了一刀,怕其不死,又横砍了一刀。
陈某夫妇均当场死亡,汤某回家后畏罪自杀未遂。昨日,攸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汤某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