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摔跤冠军涉黑续:遭9项指控

2010/9/28 1:45:3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被告人张家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家强便派吴迪、刘忠臣带着手下张建绪、于喜亮、田野等数人赶到现场。

法庭上的张家强表情平静(右一)

法庭上的张家强表情平静(右一)

  ■记者 韩冰 报道/摄

  本报松原讯 昨日上午,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对前全国摔跤冠军、松原人张家强涉黑案进行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被告张家强犯有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等9项罪名。张家强在庭审时表示对上述罪名存疑,同时聘请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此次庭审预计进行3天。

  现场

  “张家强明显变瘦了”

  昨日8时40分,庭审正式开始。张家强及其团伙成员吴迪、张建绪等13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有旁听者低声说:“张家强明显变瘦了。”

  自2000年以来,张家强长期纠集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恶势力团伙。2009年10月14日晚,省公安厅、松原市公安局联合行动,在武警松原支队大力配合下,出动百余警力抓获了张家强及团伙成员吴迪、张建绪、于喜亮等人,同时对团伙成员所有财产进行了扣押。同年11月17日,团伙成员被批捕。

  起诉

  指控张家强9宗罪行

  宁江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家强组织领导***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参与违法事实18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合法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指使他人采用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公民合法财物,作案10起,赃款总价值747.8万元,数额巨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指示他人采用私接电线的方法盗窃国家电能,数额巨大;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他人财物;单独及指使他人以威胁的手段强买强卖商品,作案3起,情节严重;伙同他人持械无故殴打他人,造成两人轻伤,情节恶劣,单独及指使他人强拿强要,情节严重,作案6起,造成他人损失134.7万元;纠集他人持械参与殴斗;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

  被告人张家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公诉机关分别以参加***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对其他12名被告人吴迪、李金城(绰号金城)、焦术雷、张建绪(绰号大绪)、刁彤刚(绰号嘎子)、于喜亮(绰号小白)、田野、李福义(绰号大李子)、常冰洋、吴进富、孙立国(绰号小国)、袁帅(绰号老四)进行了起诉。

  13名被告人大都聘请了律师进行辩护,其中张家强一人就请了两位律师,为他做无罪辩护。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过程中,张家强一直面无表情,始终夹着一个材料袋。当法官问他对公诉机关的起诉是否存有疑义时,他大声说,自己有辩解意见。他认为起诉书90%的部分都与事实不符。

  回顾

  全国冠军到阶下囚

  据了解,张家强家住松原市宁江区,家中有兄弟五人,他排行老四。张家强曾在吉林省体工队从事摔跤运动,并两次在全国青年摔跤锦标赛上获得过57公斤级冠军,被誉为“东北小老虎”。1990年,因伤病退役回到松原。

  此后,张家强曾承包过一辆大货车搞长途运输。1998年抗洪期间,张家强还驱车慰问过抗洪部队,捐款捐物10余万元。后来他还开过洗浴中心、“歌舞餐厅”,涉足农业和房地产开发,创办了松原市圣水湖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投资开发了“阳光家园”等商贸住宅小区。2008年汶川地震时,他还向地震灾区捐款12万元。2008年9月17日,张家强还曾在吉林体育学院内讲述自己的创业史。当时体育学院为了纪念建校50周年,和省拳击协会联合举办了“企业家论坛”。时任省拳击协会副主席、松原市圣水湖农业开发公司董事长的张家强,应邀参加并作了题为《人生的赛场没有终点》的演讲。张家强在演讲中说:“我总结出:人生,就是要把握好自己的方向盘!作为一名优秀的企业家,不应追求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应追求企业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然而,伤病退役不仅让张家强走上创业之路,在光环背后,他也逐渐走向堕落。受伤不能比赛,张家强就把功夫用在了打架上。此后,他逐渐成为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跟随吹捧的对象,还曾被这些人称为当年的松原“十三太保”之一。经检察机关查明,从2000年开始,张家强通过吴迪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张建绪、于喜亮等人,利用在体校练过散打的刘忠臣(在逃)纠集田野、袁帅等人,自己则通过队友、朋友网罗曾练习摔跤的李金成、李福义等人,逐渐形成了***性质组织,通过有组织有预谋的违法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团伙部分罪行>>

  光天化日抢劫

  2000年5月,张家强伙同姜成军(在逃)驾车在长春市青年路上遇到打车经过的在长春市经商的被害人潘先生。张家强随后将出租车拦住,伙同姜成军将潘先生拽下出租车,抢走一部手机,约合人民币2400元,并将潘先生打成轻伤。

  敲诈勒索地产商

  2007年6月,张家强所开发的阳光家园与被害人杨先生开发的玫瑰家园相邻。张家强打算给回迁户低于国家政策的补偿,从中牟利,而杨先生答应回迁户按国家政策给付。张家强对此不满,多次逼问杨先生自己因动迁损失几十万怎么办。杨先生提出给张家强20万元“补偿”被拒后,就想转让楼盘。但因张家强对外谎称该楼盘是他和杨先生共同开发的,导致楼盘无人敢买。杨先生无奈继续开发,因楼价不好就想将盖6层楼的手续改成11层的。2007年9月,张家强闻讯后,强行要给杨先生办理楼盘增容手续,并索要100万元,杨先生被迫答应。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杨先生被迫付张家强本息合计人民币198万元,而实际上,张家强办理的增容手续未花1分钱。此后,张家强又以合租售楼处、办理设计图纸、办理供热入网手续等借口,分数次向杨先生勒索了近百万元。

  盗窃国家电力

  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14日期间,张家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指示他人私自将吉林油田扶余采油厂生产行线接到他的别墅用电设备上。合计盗用电能折合人民币24585元。

  寻衅滋事

  2009年9月20日前后,被告人张建绪、田野、刁彤刚、于喜亮、孙立国等9人,酒后一起到江南前郭电影院的二人转大舞台看戏。在买十元门票(丙票)进场后,强行要坐到五十元门票的位置上。遭到剧场工作人员的制止后,张建绪、田野、老四、刁彤刚、小二、于喜亮、孙立国等人用双截棍将剧场的工作人员刘某、董某、孙某打伤。

  大闹拍卖会

  2008年年初,宁江区大修厂在昊原酒店拍卖,张家强指派其手下吴进富、吴迪替自己去竞拍。吴进富、吴迪随后纠集张建绪、刁彤刚、金成等人到现场“摆队形”。吴进富、吴迪、金成将昊原酒店三楼大厅的一张桌子踢翻,茶杯摔碎,并称:“强哥要买下这个大修厂,不服的人和强哥说去。”恐吓到场参与竞拍的人。当有参与竞拍的人举牌竞价时,吴进富就上去将竞价人手中号牌抢下。最终,吴进富以106万元(底价100万)的低价拍得大修厂。10天之后,该团伙又以200万元的价格将大修厂转卖他人。2009年7月扶余县102国道旁一加油站在松原市中级法院公开拍卖,最终让吴迪带人以44.5万元(底价44.5万元)拍得该加油站。

  帮人摆事

  2009年7月,松原市宁江一建筑工地的建筑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居民到工地阻止施工,主管修建工作的马某找到张家强帮忙。张家强便派吴迪、刘忠臣带着手下张建绪、于喜亮、田野等数人赶到现场。吴迪指使一名手下,化装成居民,并在身上绑上装有鸡血的血袋,混在人群中。田野等人见准备就绪,就将此人“打倒”,鸡血袋打破,致其满身是血,吓得阻止施工的居民很快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