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2岁的冯春银是广西荔浦县某镇人,今年年初,他在荔浦县城与33岁的陈某相识。得知陈某因生活琐事与丈夫伍某吵架,一气之下出走到荔浦县城后,冯春银表现出十二分的同情。在冯春银甜言蜜语的攻势下,陈某很快成为冯春银的情人,两人同居在一起。
为了从陈某的丈夫伍某身上弄点钱花,冯春银用陈某的手机发短信谎称自己是平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陈某因吸毒、卖淫被拘留,要交2000元罚款才能放人,并约好交款时间。今年5月13日中午,冯春银叫上冯某、韦某与陈某等3人来到平乐县城桂江大桥旁边广场等候“鱼儿”上钩。下午4时,伍某到达平乐。陈某在隐藏处指认出伍某后,冯春银等人便换上老式警服出现在伍某身旁,从伍某处收取“罚款”1000元。后因群众举报,冯春银、陈某等4人还没来得及离开县城就被闻讯及时赶到的***抓获。
近日,经广西平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冯春银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陈某等3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肖廷伍 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