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判决一起集资诈骗案 82名受害人被骗340余万巨款
本报讯 (记者王纳通讯员罗淑芳) 广州一家企业对外以投资绿色连锁酒店和生态旅游、半年内可获30℅的高额利息为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2年内募得资本逾340万元。最终有82人为此血本无归,其中很多是老年人。
昨日,福田检察院公布,其提起公诉的地域跨度涉及数省市、作案时间长达两年的特大集资诈骗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8名被告人罪名成立,胡某某、董某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4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5万元罚金。
谎言:
投资生态旅游获利丰厚
案情显示,2008年5、6月份,被告人李某某、尚某某(均另案处理,其中李某某一审被广州市中院判处无期徒刑)纠集被告人胡某某等发起设立广州飞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宏公司),虚报注册资本人民币1千万元。飞宏公司对外以投资绿色连锁酒店和生态旅游、半年内可获30℅的高额利息为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该公司总部设在广州市天河区,并分别在深圳市、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等地设立办事处。其作案地点遍及广州、深圳、内蒙古等地,组织分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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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走82人逾340万元
8名被告人组成具有公司架构的组织。实际上飞宏公司本身无任何资本和实业。该公司为骗取投资者信任,用集资款在海口和深圳仓促经营两家酒楼,均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倒闭。为鼓励业务员多吸纳资金,该公司把非法募集资金的29℅用于发放提成。
经核实认定,该案被害人达82人,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340余万元,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310余万元。其中,飞宏公司在广州市募集19名被害人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66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61.7万元;在深圳市募集60名被害人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248.3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约218万元;在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和包头市募集3名被害人的投资款共计人民币35万元。
2009年,警方将上述被告人抓获,扣押赃款8万余元和用赃款购买的小汽车两辆。
可怜:
大部分受骗者是老年人
昨日,福田检方告诉记者,受害人中的绝大部分是50岁以上的老年人,而且同一地点(如深圳)的被害人多为朋友介绍。
受害人用于投资的钱或是辛苦积攒的养老钱,或是向亲友筹借来的,绝大部分投资款无法追回。
检方提醒:
莫轻信丰厚的投资承诺
检察官提出两点警示:一是不要轻信能给予丰厚回报的投资承诺。投资活动中风险与收益并存,没有无风险的高额回报;二是子女要多关心老人,将司法机关所发出的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活动的警示告诉老人,帮助他们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