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沙龙 昨日上午,19岁捐献器官男孩向滔车祸案在萝岗法院开庭。
根据萝岗警方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车祸经过是司机王民举驾驶粤A 905D M车牌菲亚特轿车,行至开创大道广园立交桥南往北方向上桥位,在绿化带以东第一机动车道,遇上骑着无牌自行车的向滔逆向骑行,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向滔受伤以及双方车辆损坏。事后,王民举驾车逃逸,向滔经广州开发区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6日死亡,萝岗大队后将王民举抓获。
由于近日向滔母亲身体不适,向滔家属都已回四川老家,因此通过司法局委派的许律师负责此案的诉讼与调解工作。昨日在庭上,双方主要就死者的赔付标准进行辩论。我国户籍制度分为农村户口及城镇户口,直接关系到此案的是依照农村标准还是城镇标准进行赔付。向滔户籍属于雅安天全县思经乡马渡村,不过之前曾在深圳打工。根据相关法律,许律师辩词称向滔应以城镇标准获赔。
作为法援律师,许律师表示向滔父母捐献儿子器官的举动让他很感动,希望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为其讨回公道。向滔去世后,他捐献的一个肝、两个肾和一对角膜,成功救活了3个生命、让两个人重见光明,其中包括一名7个月大的婴儿。
许律师称,向滔一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昨日进行的是民事诉讼的审理。萝岗区检察院已经代表国家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对肇事司机提起公诉,刑事诉讼的部分将由另一名律师负责并将于近期开庭。接下来双方还将进一步就此进行协商,虽然之前也已与肇事司机家属面谈,但双方都未达成调解,始终没有具体的赔偿数字。之前,在萝岗警方和法律援助中心的调解下,因肇事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向滔家属通过保险公司成功获赔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