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违章建民房侵占大运河河堤(图)

2010/10/17 16:25:11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按照有关规定,大运河两岸“里七外八”范围内禁止私搭乱建。一位经常沿运河锻炼的老大爷告诉记者,侵占运河大堤建房的情况并非佟家花园村独有,比如南陈屯乡的一些临河村庄也建有临堤民房。

新建民房侵占河道

新建民房侵占河道

  按照有关规定,大运河两岸“里七外八”范围内禁止私搭乱建。而在沧州城区,运河两岸的小饭店和民居仍在蚕食运河河堤,不仅污染水域,也增加了大运河申遗的治理难度。有关人士呼吁加强运河两岸的规划和防护,真正保护母亲河。

  记者调查:运河河堤遭违章建筑蚕食

  新建民房侵占河道

  连日来,不断有群众向本报反映,大运河佟家花园段有新建民房快盖到河堤上了,建筑垃圾大片大片倾倒在河堤上,致使河道变窄。

  近日,记者从大运河南环桥一路向南,该段运河甩出了一道大弯儿,佟家花园村被环在其中。在该村村南,距离河堤仅十来米的位置,有几家正在建设中的民房。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随意堆在河堤边,现场一片狼藉,工人们正在忙碌,使得该段河堤俨然成了大工地。这些在建房屋有的是二层楼,有的为平房。因为距离河堤过近,从这些房屋大门口跨出六七步,就来到了大堤边,堤下便是寂静的河水,门前道路勉强可以通过一辆小型轿车。建筑垃圾则肆无忌惮地倒在运河的河堤上,部分河堤已被垃圾完全覆盖,并向河道蔓延,填埋处呈弧形,致使部分地段的河道变窄。

  记者找到佟家花园村一位自称代理村长的男士,他说,这些新建房子大部分是村民自发盖的,并没有向村里打报告,村委会也不知情。况且这里是城乡接合部,“村委会的意见,村民根本不听”。

  一位经常沿运河锻炼的老大爷告诉记者,侵占运河大堤建房的情况并非佟家花园村独有,比如南陈屯乡的一些临河村庄也建有临堤民房。

  运河边遍布小饭店

  记者又从运河南环桥一路北行。这断河道蜿蜒曲折,两岸密密麻麻的火锅店沿河一字排开,将河道包围。一家火锅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店时间长的开了十来年,短的也开了三四年。因为生意好,仍不断有新店开张。记者看到,东河沿一家新建的火锅店紧贴河堤,仍在扩建,这里沿河堤走下去三五步,伸手便可摸到河水,河面上星星点点漂着塑料袋等杂物。

  大量小饭店的存在,不仅让运河的景观大受影响,也对运河两岸的卫生状况造成了直接破坏,许多垃圾随意堆在河岸边。一位住在附近的大爷介绍说,每逢重要节庆或上级来检查工作时,这些垃圾就会被清走,但过不了多久,垃圾又堆成了堆。由于生意火,这些火锅店有逐年增多的趋势,产生的污水、垃圾、油渍等,都对水体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水务部门:违章建筑清理难

  如此靠近甚至破坏河堤的建筑是否经过审批呢?据运河区水务局副局长于丰龙介绍,早有明文规定,运河两岸“里七外八”范围内,不允许建设任何建筑。所谓“里七外八”,指从运河沿河巡查路(小公路)的中心点算起,向里七丈(24米)、向外八丈(26米),是保护范围。因此,“里七外八”范围内的建筑没有特批的都是违章建筑,应该清除。

  但违章建筑一直是水务部门最挠头的问题之一。水务局没有执法权,清除违章建筑只能走法律途径。3年前,水务局将运河沿岸的10家小饭店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自行拆除侵占河道和河堤的建筑,并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但其中3家饭店最终也没拆除。主要问题是,运河两岸的村庄和民居历史很长,有的在水法出台前就存在,大部分小饭店就是租用这些民居作为营业场所。对于新建的违章建筑,多是使用的运河两岸的滩地。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洪水的情况下,滩地允许村民耕种。分田到户后,这些土地变成了农民的承包地,村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盖房,虽不合法,但单靠水务部门管理,非常困难,亟待多部门联合行动。

  市民呼吁:尽快出台运河两岸规划

  据悉,从2009年起,沧州运河成为引黄济津工程的主要河道之一。同时,沧州段运河是大运河申遗的重要考察段。沧州市2009年4月27日下发《关于对沧州段运河及预选遗产点进行保护和环境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三禁”:即禁止向运河排污、倾倒垃圾,禁止河堤取土、河道挖宝,严禁运河两岸私搭乱建。政策出台一年余,问题仍未得到治理。市民呼吁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尽快出台运河两岸规划,真正让运河体现她的当代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