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承认确有其事
我心情复杂地参加完兰子的婚礼,无心再在老家逗留,匆匆赶回武汉。
晚上吃过晚饭,丈夫又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视机前。我把孩子交给婆婆,然后走回屋里把电视关了。或许是看我面色凝重,丈夫没有生气,反而嘻嘻哈哈地找我要喜糖吃。我脸一沉,单刀直入地问他有没有强奸过兰子。他一愣,很快头一摆说“我哪会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我不信,再问,他却反咬一口说,你们姐妹做好笼子想害我是不是?
“你不说是不是?那我去报案”。我跑到翠微派出所门口,刚要进去,他却追了上来,把我死命往回拖。许多路人围上来,派出所里的警察闻声也走了出来。他一见这阵势向大家陪笑脸说:“没得事,两口子吵架。”“他胡说”,我甩开他的手,跟着警察进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他仍然矢口否认蓄意强奸一事。警察转过头来耐心地对我说,你如果要报案,需要强有力的证据,必要的话,你妹妹必须出庭作证。另外,强奸未遂是无法判罪的,最多只能拘留15天。你要想清楚。
我当即给我妈挂电话,说我想好好收集证据再去告他。我妈在电话里长叹一声说:丫头,算了。这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你妹妹刚结婚,闹得她上法庭让你妹夫知道了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