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勤)因女儿女婿借其巨款不还,江夏纸坊57岁的市民老魏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女儿女婿以三层楼房抵债;不料女儿女婿又将抵债房子卖给了他人,老魏很生气,又将女儿女婿连同买房人告上了法庭。昨日,此案在江夏区法院开庭审理,女儿女婿不愿与父亲撕破脸面,没有出庭参加诉讼。
据老魏诉称,他女儿魏女士和女婿何先生是个体工商户。从2006年5月到2008年4月,女儿女婿向其借款69.2万元用于生意,但一直没有还款,2008年8月,老魏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江夏区法院审理后调解,魏女士夫妇同意将他们在纸坊的一处楼房的一层、三层、四层房产抵偿债务,调解书生效后,老魏又委托女儿女婿将以上房屋出租,并口头约定将每月300元租金付给老魏。但老魏收到了女儿女婿支付的一年租金3600元后,到2009年底没有收到租金,便去找租房户艾某,艾某却称该房子他已经花钱买下来了。
经了解,2008年12月,艾某与魏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花15万元买下了归老魏所属的一层楼房共110平方米。此外,另一居民张某也花18万元买下了该楼房的另一层楼房。
老魏认为,女儿女婿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其所有的房屋出售给他人,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因此将女儿女婿和买主艾某一并告上法庭,另外将张某也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他们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并责令他们立即腾退房屋。法院两案一并进行了审理。
昨日上午,老魏的女儿女婿碍于情面,没有出庭参加诉讼。但老魏的态度非常强硬,表示不同意法院提出的调解,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