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优惠券。 本报记者 姚蔚妮 摄
本报记者 龚振岳
恐怖的僵尸、丑陋的怪物,大人看着都觉得心惊胆战,更别说正在读小学的孩子们了。昨天和前天,余姚市华星影院6号厅连放20多场恐怖***,而观众多数是小学生和家长。
孩子和他们的家长说,是老师向他们发了这部电影的优惠券。有的孩子还说,老师布置了作业,要求看了电影以后写影评。
余姚读者范先生昨天打进本报热线87917666说了这事,记者立刻赶去调查。
放映厅里,孩子们尖叫声不断
昨天下午3点左右,余姚市华星影院6号厅放映现场。
这个只能坐100多人的小放映厅里,早已坐得满满当当,连过道两边都摆满了小矮凳。空气浑浊。
荧幕上,凶狠的蝎子、恐怖的僵尸,让孩子们尖叫连连,一些孩子用小手蒙住了眼睛,年纪小一点的躲进旁边爸妈的怀里。
“优惠券是老师发给我们的!”
但放映厅外还有不少买了票等着入场的家长和孩子。
“优惠券是老师发给我们的!”
余姚世南小学一年级的华华(化名)说,星期五的时候,他们整班孩子都收到了这部电影的优惠券。凭这张券,小孩20元一位,家长30元一位。如果没券的话,稍微要贵一点,家长就要40元一张。
“听说老师还有贵宾券,凭贵宾券能免票入场,只要付5元钱的眼镜租用费就可以了。”华华的妈妈说。
东风小学一位学生说,他们学校也是这样的。
另外几个学校的孩子说,老师发优惠券的时候还说,看了这个电影,要写一篇影评,当作业交上去。
“要交作业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带着孩子来看啊!”一位家长表示很无奈。
华星影院负责人茅先生说,来看这个电影的学生,不仅有余姚市区的小学,如实验小学、东风小学、世南小学,还包括泗门、朗霞一带学校的孩子。
华星影院:电影不是我们放的
茅先生说,上周,一个叫刘积庆的江西人找过来,说要租一个放映厅,在11月6日和7日两天放电影。
双方约定,由刘积庆提供放映设备,卖票、检票也由刘的亲戚来做,影院只提供场地并做些协助工作,所有收入都归刘所有,影院方收取每天2000元的租金。
放映设备极简陋 荧幕上透明胶带粘了好几块
茅先生说事先并不知道电影内容。后来发现,这个电影由6部6到7分钟的短片合起来,总长不到1个小时。
刘积庆一开始说这是4D电影,但4D电影座椅能随情节动,“这个充其量算是3D电影”,而且放映设备极为简陋,就是一部台式电脑、两个投影仪,再在投影仪的灯泡前放两块玻璃,荧幕也是刘积庆自己带来的,皱巴巴的,透明胶带补了好几块。
余姚本地论坛上一片声讨
放映设备这么差,可放映厅里却是场场爆满,放映厅外总有不少孩子和家长排队等。
茅先生发现,刘积庆的秘诀是发电影优惠券。也因为给小学生发电影优惠券,让他们看恐怖电影,余姚本地论坛上一片声讨。
“他们在优惠券上印我们华星影院的名头,这下大家怪到我们头上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怎么宣传的,也不知道他们发放了那么多优惠券。”
华星影院法人代表高先生说,希望借《钱江晚报》向家长和孩子们解释一下:这部电影并非华星放映,他们只是提供了一个场地而已。因为考虑不周,引起误会,向大家表示歉意。
余姚市文化局着手调查,电影已停止放映
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华星影院6号厅已停止放映,文化局正在对刘积庆进行调查。目前的消息是,刘积庆无法提供片子的公映许可证和放映许可证。买了这部电影的票还没看电影的,华星影院将安排免费观看其他场次的电影。
余姚市文化局执法大队的黄先生说,像这种影院外租放映厅让别人来放电影的行为,本身就是不允许的。
黄先生说,放映的片子如果没公映许可证,或者放映员没有当地的放映许可证。就是违规放映,所得收入不到5万元的,将处以20万到50万的罚款,收入在5万以上的,将处以50万到75万的罚款。要是租场地的人收了钱跑掉,就得找影院法人代表交这笔罚款。
余姚教育局:会调查是否有老师牵涉其中
余姚市教育局办公室一位唐姓主任说:
已对此做了些了解,但因不是办公时间,很多情况无法核实。
老师有无牵涉其中,记者可以等上班时再联系他,他会调查。如果真有老师发放电影优惠券让学生去看,如何处理,会请示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