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生扶起摔倒老太被当肇事者告到法院

2010/11/15 9:12:46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1年前,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1年前,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

  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对话万鑫父子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万鑫父亲:他过去比较开朗,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一落千丈。有几次,我还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问他哭啥,他说:“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记者:听说你成绩下滑很多?

  万鑫:我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上课也分心,晚上睡不着觉,我怕别人说我是坏人。我其实是做了好事。

  记者:今后有人摔倒了,你还会出手帮人吗?

  万鑫:会!但是之前要把事情搞清楚,免得惹麻烦。

  救了摔倒老人反倒成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

  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

  在街上摆摊的万鑫母亲莫修芬闻讯赶来,发现万鑫与受伤老人正在争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她赶紧带老人到高升卫生院检查,并为老人支付了65元检查费。老人腿部受伤,当晚,莫修芬将老人送到万州城区医院治疗。老人随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

  老人住院期间,老人的亲属要求万鑫父母赔钱。由于万鑫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人,万鑫父母拒绝了对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证人从新疆返回声援无辜少年

  随后,老人又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出于良知,他决定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据《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