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车撞到幼儿送医途中撞树2人均身亡

2012/6/28 10:41:33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徐春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倒车时撞倒车后的3岁幼儿,施救中因过度慌张,开车撞上路边大树,自己和孩子双双身亡,幼儿父母将肇事司机的父母告上法庭。经交警大队现场勘验,在此交通事故中张小军负主要责任,且其驾驶的小型卡车的保险过期。

  本报讯 徐春 首席记者程呈报道:倒车时撞倒车后的3岁幼儿,施救中因过度慌张,开车撞上路边大树,自己和孩子双双身亡,幼儿父母将肇事司机的父母告上法庭。近日,九江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各项费用共计65430元。

  车尾撞幼儿车头撞树

  3月12日,男子张小军正驾驶着一辆小型卡车倒车。此时,他丝毫未发现车后有一个年仅3岁的幼儿许宁。孩子被撞倒地后被压在了车底下。张小军抱起孩子匆忙上了车,发动车子便往医院赶。由于过度紧张,张小军在一拐弯处没来得及刹车,冲向了路边的一颗大树,卡车撞毁,张小军和孩子均当场死亡。

  经***大队现场勘验,在此交通事故中张小军负主要责任,且其驾驶的小型卡车的保险过期。

  得知噩耗,双方亲人悲痛欲绝。许宁的父母一纸诉状将张小军的父母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3462万元。

  法院判决遗产用于赔偿

  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父母让年仅3岁的许宁独自走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上,亦需要承担责任。本案中,张小军的父母作为张小军的继承人,在继承了遗产之后,有义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张小军的债务。经查明,张小军的遗产共计65430元,全部为张小华父母所继承。

  近日,九江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65430元,超出遗产的部分不予支持。(文内人物均属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