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姐拿着法院判决书站在自家酒店前
武店乡卫生院
记者 张火旺 文/图
“最多时他们(乡卫生院)一餐接待四五桌,吃多了不肯付款,如今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近日,凤阳县武店乡东海酒店的老板向本报诉称,为了讨回饭钱,两年来共打了四场官司,饭店也差不多被拖垮了。
两年共有491张菜单,消费了26万元,平均三天公务招待两次,每次吃掉530元。那么是什么单位如此频繁地与一家乡卫生院发生公务关系?又如此将卫生院逼入无力付款的尴尬境地的呢?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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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搞接待 只签单不结账
11月18日,记者辗转来到凤阳县武店乡,很容易就打听到了东海酒店,因为与武店乡卫生院马拉松式的官司,酒店在当地出了名。
临近中午用餐时分,酒店里尚无人前来就餐。“差不多因为与卫生院的官司,把酒店拖垮了。”酒店老板王文姐颇感无奈,以前还有不少单位来此接待客人,现在为了避嫌都不肯来这里了。
据王文姐讲述,从2005年底开始,武店乡卫生院的赵院长找到她,称以后在东海酒店定点公务接待,除他本人签字以外,另外委托王玉柱医师等人可以代表卫生院签字接待,他一律表示认可。
卫生院接待的客人很多,而且每次消费很高,这让王文姐内心十分高兴。当记者问及卫生院一般是接待哪些人时,王文姐表示大部分她不认识,只听说是上面卫生部门来检查的。“有认识的现在也不好说出来,这是开酒店的规矩,开酒店是不管谁来吃饭都很高兴的,至于他们是不是大吃大喝那不关酒店的事。”她说。
通常单位公务接待是一个月结一次账,也有特殊原因几个月结算一次的。然而,武店乡卫生院吃喝了半年还不提结账的事,这让王文姐感到纳闷。有一次她鼓起勇气向卫生院提出招待费结算,得到的答复是,暂时没钱,过一段时间再说。
欠26万吃喝款 双方闹上法庭
王文姐与丈夫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不得罪卫生院,毕竟这是个大客户,差不多三天就有两桌酒席,而且每次消费都还很高。再说,有卫生院在,还能跑掉招待费吗?
于是,卫生院如同往常一样,在东海酒店与来客觥筹交错,点菜、喝酒、签单,但就是绝口不提结账的事。一晃就到了2007年底,两年时间过去了,尽管中途王文姐催要过几次,卫生院也总是以暂时没钱作答。
让王文姐感到事情不妙的是,她听到了赵院长调走的消息。她赶紧将卫生院所签字的菜单拿出来一合计,达到20多万元!
“当我找到卫生院时,新院长张友亮还笑话我说,谁吃的你找谁去,卫生院哪有那么多钱给你。”王文姐称,当时她一下子懵了。之后她与丈夫多次找到卫生院说好话求情,卫生院分两次各付了9500多元后,就再也不肯付款了。
无奈之下,2008年12月份,王文姐一纸诉状将武店乡卫生院告上了法庭,要求给付2005年12月16日之后至2007年12月30日期间的餐饮费20多万元。尽管法院判令卫生院清偿所欠东海酒店的全部债务,但由于武店乡卫生院不服,官司一打再打,两年下来共打了四场官司。10月15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武店乡中心卫生院支付王文姐餐饮费共259537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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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堪检查重负 请吃为“封口”?
由于武店乡卫生院前任赵院长已经调离,记者无法与他取得联系。在武店乡中心卫生院,记者找到了曾受赵院长委托负责公务接待的王玉柱医师。
听说记者是采访卫生院与东海酒店接待费诉讼一事,王玉柱医师显得情绪激动。“我所有的签字都是公务接待行为,不存在有一笔是自己私人请客的,我以人格担保。”王医师称,就他签字公务接待一事,当地检察院和公安局先后都介入调查了,结论是公务行为。
记者看到了一份2010年7月16日由凤阳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注明王玉柱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决定不予立案。
“总算是还了我的清白。”王医师坦言,上面来人检查不可能背着锅下来,总得给人家饭吃,这是人之常情。
但当记者问到,通常是哪些人下来检查,为何对一个乡卫生院检查如此频繁时,王医师答复说他也不知道,是哪些单位的他也记不清了。
采访中,一位曾多次参与陪同吃喝的知情医生告诉记者,来卫生院检查的基本上都是卫生系统的人,比如防疫检查、流行性疾病预防等等,只要是检查肯定要吃好喝好,因为你的工作不可能做得十分完美,总会找出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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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不批准 记者证没有用”
随后,记者来到凤阳县卫生局采访。面对记者提问,该局人秘股一名负责人称,是哪些单位去武店乡卫生院检查吃饭,卫生局不清楚,只有卫生院本身最清楚这些,要问就问卫生院去。
“平时能与乡级卫生院发生检查公务的,除了卫生系统的相关单位外,还有哪些单位?”记者提问。
“这个不一定,还有省里的、市里的,我们也搞不清楚。”这名负责人答复记者。
“省里、市里检查组下去检查,不需要通过卫生局吗?这样的检查每年会有多少?与卫生院对口吗?”记者再次提问。
“我不会回答你的提问,要问你还是去卫生院,哪些人吃了他们的饭,他们自己最清楚。”该负责人如是说。
为彻底弄清哪些单位如此频繁检查乡级卫生院,记者来到了武店乡卫生院张友亮院长办公室。得知记者来意后,张院长首先问记者采访有没有经过凤阳县卫生局批准,但得到否定回答后,他说:“你给我看记者证没有用,县卫生局打过招呼了,你来采访必须经过他们批准,县卫生局不批准,你哪能采访我?”
在记者离开武店乡时,东海酒店老板王文姐说,如果武店乡中心卫生院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付清全部餐费和利息,她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