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进超市被要求签免责合约(图)

2010/12/3 5:53: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抱着8个月大的孩子逛超市,竟被要求签下免责协议才能进入。苏州麦德龙超市行政经理周小姐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道:这只是友情提醒,希望市民提高安全意识。

事发的超市。

事发的超市。

  抱着8个月大的孩子逛超市,竟被要求签下免责协议才能进入。协议上声明:因顾客照顾不周而导致儿童出现意外情况,超市方面可以免责。苏州这家超市的做法,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实在有些“诡异”。

  苏州麦德龙超市行政经理周小姐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道:这只是友情提醒,希望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对此做法律师表示:超市方有义务给顾客提供一个安全购物的环境,顾客在超市受伤,超市难逃其咎。

  网友爆料>>

  带1.2米以下孩子进超市,得先签合约

  昨天上午,记者在苏州某论坛上看到一则消息,近日,一市民带着8个月大的孩子到高新区长江路的麦德龙超市购物,在进入超市的时候,突然有工作人员拦住了他们,要求他们签订一份超市方面的《免责合约》,否则不得入内。

  怎么现在进超市还要签免责书啦?着实让人有几分摸不着头脑,等接过合约仔细地一看才发现,原来这实际是一份超市的责任免责书。

  合约的大致内容是,顾客如果要带1.2米以下的儿童进入超市的话,除了要先登记姓名、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外,同时在超市期间,万一因顾客的照顾不周而导致儿童发生意外的情况,超市方面可以免责。

  市民一句你们这个合法不合法,更是引来了对方更加恶劣的态度。据说,当他再要仔细询问一下有关这份合约内容的时候,被保安恶意地制止了同时还丢下了一句“别管合法不合法,签了就是”的话。

  超市“喊冤”>>

  为顾客着想,希望购物时看好孩子

  昨天下午,记者也联系到了苏州长江路的麦德龙,行政经理周小姐表示:顾客所说的《免责合约》其实是他们超市的《贸易约定》。据她介绍,顾客带着1.2米以下孩子进入超市前,签下免责合约是他们超市的一贯规定,我们在中国共有43家超市,从德国到中国,这个约定一直存在,这是由于我们特殊的业态决定的,我们超市大多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的零售、批发。主要还是想提醒顾客好好看管自己的小孩,但如果真的发生任何状况,超市方面不会推卸责任。

  周经理表示:因为麦德龙属于仓储式的超市,因而很多货物都被高高的摆在了货架上,所以在取货的时候需要用到叉车,而一般的叉车又存在着1.2米以下的危险盲区。周经理告诉记者:超市自开始营业到现在都没有出过一起安全事故,他们很重视超市的安全问题,叉车在运作时都会有其他员工在一旁看管。“我们超市出于安全考虑才会列出这样的合约,如果仅是保安态度的问题我完全可以替他向这位顾客表示道歉。”

  律师观点>>

  “免责合约”无法律效力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又电话联系到了苏州的其他几家大型超市,对于麦德龙超市这种签订合约才能进入卖场的做法,其他超市方都表示:由于所针对客户群的不同,所以在他们的超市并没有过类似这样的规定。

  记者咨询了苏州尔雅律师事务所的宋红波律师,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市方有义务提供给顾客一个安全购物的环境,如果顾客在超市内受伤,超市不予以承担责任的说法是违反合同法的,超市方难脱责任。

  “在进超市前,如果一定要顾客签下这样的协议,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一纸协议是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的,就算顾客签下合约再进超市,出了事超市仍然不能完全免除赔偿的义务。”宋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在超市里发生了碰撞等事故,并且证实超市在安全保障方面确有过失,那么依然需要赔偿。

  除此之外,宋律师表示,超市重点还是应该放在对内部的管理上,如果超市能换成以提醒的方式对进入超市的顾客进行告知,可能会达到更好的效果。一鹤 成志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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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麦德龙“凭卡进人”

  不限制带孩子进入

  从初入南京到在宁开设第二家卖场,麦德龙超市对于绝大部分南京人还是陌生的,原因就在于其实施的独特会员制入场方式,消费者在进场前,必须得符合其提出的条件,在办理“会员卡”后方能进入。不过至于凭卡带多少人进入,麦德龙并没有做出限制。

  9月份在下关刚开业的一家麦德龙超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超市是“认卡不认人”,只要你有卡不论带多少人都可以进,自然小孩也在其列。记者问其,是否要签订与小孩有关的安全协议时,这位人士有些纳闷,表示没有听说过。而在另外一家位于宁溧路上的麦德龙超市,这里的要求也和下关的麦德龙大同小异,一市民告诉记者,她的卡是在3年前办的,在其印象中,好像也没有签订什么与小孩有关的安全协议,而她最近也没有接到过要补签相关协议的通知。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