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释男子4天烧毁7辆轿车获刑15年

2010/12/5 5:41: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出狱后对社会心怀不满,竟然选择焚烧路边轿车来发泄,短短4天就烧毁7辆轿车。昨日,记者从汉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武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邹某放火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楚天金报讯 出狱后对社会心怀不满,竟然选择焚烧路边轿车来发泄,短短4天就烧毁7辆轿车。昨日,记者从汉阳区检察院获悉,该男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经查,该男子邹某现年不到40岁。曾经入狱的他,刑满释放后,对社会产生不满心理。2009年10月27日,邹某走在汉阳某路上,看见路边停放了很多车辆,顿起歹念。随后,邹某去附近的加油站买来一桶汽油,又从家中拿来纸巾和布条。等到夜深人静,邹某来到路边停放的车辆旁,用汽油点燃纸巾和布条,扔到轿车上,轿车顿时被点燃,邹某马上逃离现场。一次得手后,邹某次日又出来作案,附近居民发现后报警。11月1日晚,邹某刚刚烧毁一辆轿车正欲逃跑,被接警赶来的警察当场抓获。

  被警方抓获后,邹某交代了其从10月27日至11月1日,其间4天里,共烧毁路边轿车5辆的犯罪事实。今年3月,当案件移交汉阳区检察院后,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邹某烧毁的并不只他交代的 5辆车,而是更多。最终,检察院调查确定,邹某在从10月27日至11月1日,其间短短4天里就烧毁7辆轿车,总价值44万余元。由于案情重大,汉阳区检察院迅速将案件移交武汉市检察院,今年8月,武汉市检察院以放火罪对邹某提起公诉,武汉市中院随后公开审理了此案。

  昨日,记者从汉阳区检察院获悉,近日,武汉市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邹某放火罪成立,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记者 赵雯 通讯员 张汉舟 薛芳 实习生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