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从天桥护栏缺口坠下身亡 管理方愿赔33万

2010/12/31 13:49: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随后,盈盈的父母认为天桥的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将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7万余元。该女商贩说,天桥上的栏杆间隔大约15厘米宽,但东侧中段的栏杆缺失了一根,形成了一个30多厘米宽的缺口,孩子就是从这掉下去的。

  “那天是我一生中最灰暗的一天。”说起3个月前爱女的坠亡,37岁的于国强声音哽咽。

  2010年9月28日下午5点多,4岁的女童盈盈(化名)随父亲在南三环东路刘家窑桥东一过街天桥上摆摊时,从天桥护栏缺口处跌落,随即被三环主路上行驶的一辆轿车拖行近10米,送医院后不治身亡。

  随后,盈盈的父母认为天桥的管理单位管理不力,将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7万余元。

  记者上午获悉,在丰台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公联洁达公司一次性赔偿33万余元。

  事件还原

  小贩:当时女孩手里拿着香蕉

  昨天下午5点多,记者来到位于南三环的事发天桥上。因为风大天气寒冷,天桥上摆摊的商贩很少。但是说起3个月前女童掉下天桥的事,卖围巾的小贩张某至今还记忆清晰。

  “那天桥上人很多,女孩不知怎么就掉下去了。”张某说,孩子的父母在天桥上摆地摊很长时间了。父亲帮人贴手机膜,妻子卖些杂货,4岁的女孩经常随父母一起来。

  张某介绍,9月28日当天下午5点左右,夫妇二人和女孩出现在天桥上。当天过往的人很多,因为忙着做生意,大人根本顾不上照看孩子。当时女孩手里拿着一根香蕉,一直在天桥上随意走动,自个儿玩。

  过了一会儿,就听有人喊“孩子掉下去了”,桥上很多人抓着栏杆往下看。

  “只见桥下停着一辆帕萨特轿车,女孩的半个身子露在车外。”张某称,孩子的父母急忙飞奔下桥,父亲将孩子从车底下拽了出来,顺手拦了辆出租车直奔医院。

  “当时孩子的脸上都是血,我们都看呆了。”在天桥旁边卖杂志的一名女商贩也记得当天的事,“女孩长着大大的眼睛,很好看”。

  该女商贩说,天桥上的栏杆间隔大约15厘米宽,但东侧中段的栏杆缺失了一根,形成了一个30多厘米宽的缺口,孩子就是从这掉下去的。

  在附近负责保洁的保洁员付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来了好多警察,围观的人也很多,大家都为孩子担心。第二天有人说孩子死了,后来就没再见到孩子的父母来这摆摊了。

  现场回访

  天桥缺口已被补好

  昨天下午,记者在事发处看到,天桥大约7米高,横跨三环主路,桥上人流很大。

  在桥上摆摊的张某说,护栏是被人掰断的,一些人经常从缝隙中钻出,露出半个身子,伸手将小广告贴在指路牌上,“没有这个口他们够不着”。

  记者注意到,该处天桥上的护栏没有缺口,仔细观察能看到商贩所指的3个缺口处的栏杆颜色较新,焊接口的痕迹也跟旧的有明显区别。

  记者从天桥的管理者——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了解到,事发后该公司对管辖的天桥进行了普查,对所有的缺损进行了维修。

  法院调解

  天桥管理方:一次性赔偿33万

  据记者了解,2010年12月22日,盈盈的父母将北京公联洁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告上丰台法院。

  盈盈的父亲于国强认为,因为天桥处缺少了一根栏杆,导致四岁孩子可以轻易穿过缝隙,因此认为被告管理不善,应对此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于国强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67万余元,其中要求精神损失费为10万元。

  被告公联洁达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事实该公司认可,但事故造成属于父母监护不力,因此孩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在法院的调解下,被告愿意赔偿原告损失的一半,即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费共计33万余元,原告不得再起诉。

  家人回忆

  孩子父亲:夫妇俩再也不走天桥了

  “那天是我一生中最灰暗的一天。”说起3个月前爱女死亡的事,37岁的于国强声音哽咽,一再表示不愿回忆当时的情形。

  于国强告诉记者,自己和妻子来北京打工已经10多年了,夫妇二人有2个女儿,4岁的盈盈出生在北京。自盈盈出生后,8岁多的大女儿就被送回老家,盈盈则一直跟在他们身边。

  “孩子很乖巧,从来没有离开过我们。”于国强说,平时出门摆摊都带着盈盈,大人做事,孩子就在身边玩,从来没出过事。“那天不知道盈盈怎么就掉下去了。”于国强说,自从出事后,夫妇俩再也不走天桥了,宁可绕很远的路。

  于国强称,他晚上老是梦到孩子,妻子则经常哭泣。虽然事情已经过去3个月了,但是夫妇二人至今都无法外出工作,靠着积蓄过日子。

  “不愿意上街。因为在街上一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就无法控制自己。”于国强说。

  据于国强称,现在官司已经了结,但是钱自己还没有拿到,“公司说由于各种原因,钱要晚些时候才能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