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对方在网上“攻击”自己,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村委会主任朱英胜一纸诉状将网民陈义云告至法院,要求判令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1月6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据悉,该案是201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安庆首起网帖侵权案。
村妇实名投诉“霸王主任”
2010年10月24日,枞阳网“社情***”论坛陆续出现了两则题为:“投诉双龙村霸王村长”和“谁使我的网吧不能接电”的帖子。
一位名叫陈义云的女子在论坛实名称:枞阳县枞阳镇双龙村村委会主任以权谋私,自家开网吧用电全部是低价电,不算营业用电,严重危害国家电网规定。其次,村主任的二哥在公共土地上建房子,村主任对此袖手旁观不闻不问。此外,帖子还说该村主任家有三辆小车,并称村里干部太“黑”。
另一个帖子则称,其家网吧一切手续合法,村主任却千方百计阻止其开业,并阻挠供电人员安装三相电,并邀来闲杂人员打伤网吧合伙人。帖子还列举了该村主任“欺压”她家的一系列“罪状”。
发帖引来众多网民关注
帖子在枞阳网出现后,引起了不小轰动,一些网民不仅发帖声援帖主的实名投诉,还要求相关部门能对此进行调查。同时,还有人建议帖主将此帖发至县长邮箱进行反映。
该帖自然也引来不少人对“霸王主任”的谩骂,一些网民还纷纷向陈义云“支招”,建议其发至人民网等几个更权威性的网站,甚至还有人建议帖主向县纪检委去举报。短短几天的时间,该帖在枞阳网论坛上引起了无数个跟帖,声援之声也呼之欲出。
然而也有极个别的网民持反对之音,甚至还指责陈义云所反映的情况都是“诬陷”。
名誉受损村主任告上法院
近日,记者在朱英胜提交的民事诉状上看到,他的诉讼请求是,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去相关侵权网页和主题内容),为其恢复名誉,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等。
其事实和理由为:陈义云两次在枞阳网论坛发帖用了:“霸王村长”、“以权谋私”等字眼,造成了大量网友跟帖并引来他们的谩骂,严重扰乱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朱英胜认为,被告利用网络论坛发表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言论,捏造事实贬低其人格,并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其行为已侵害自己名誉权。
庭审三小时未当庭宣判
当天上午8时30分,记者来到了枞阳县人民法院参加了旁听。朱英胜请来了辩护律师,而陈义云并未聘请律师为其辩护。
原告律师就陈义云所说的关于村主任是否涉及黑恶势力、征地补偿款问题、是否家有三辆小车和架电引起的纠纷等进行了举证和辩说。其中提到的三个证人,有两人系原告的二哥和侄子,一人原告的下属、双龙村会计兼民兵营长,故遭陈义云的异议。被告陈义云也就其所说的百余万元征地补偿款村里至今未发放到位,提供了八位村民签名按印的证明。
上午的庭审中陈义云坚称,自己网帖中所反映的是事实,称村主任为“霸王”一词,主要是一个弱女子遭到欺压之后,所发出一声疼痛的“呐喊”。
□宜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