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架上的标价37.6元
实际支付价38.4元。晨报记者 李宝花 本版现场图片
□晨报记者 李宝花 江华 实习生 沈捷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曝光天津、北京、昆明、武汉等地的家乐福超市存在实际卖价高于标签价格的情况后,昨天记者在联洋家乐福店随机调查了牛奶、熟食品、肉类等20余种商品,发现蒙牛高钙利乐枕(16ml×240ml)标签价格为37.6元,但收银条上实际价格为38.4元,实收价格比标签价格高了0.8元。
牛奶标价与收银价不符
昨天14时30分,市民施女士在联洋家乐福店买了牛奶、蜂蜜、汤圆、猪肉水饺等商品。在征得同意后,记者拍下了包括施女士在内的三名消费者的收银条照片,随后进入联洋家乐福超市调查。结果发现,该家乐福门店内蒙牛高钙利乐枕(16ml×240ml)标签上的价格为37.6元,结账时却变成了38.4元,比标价高0.8元。
不过,由于货架上蒙牛高钙牛奶利乐枕的价格标签位于牛奶专柜最底层,标签的上半部分被整箱的牛奶遮挡,如果顾客不弯腰仔细查看,几乎看不清该产品的名称和标价,也就无法对收银条上的实际价格提出质疑。
在联洋家乐福店内,记者随机选购了几件标签为“黄牌”的促销产品,它们的售价均与收银条上的价格相同。此外,比对的另外20多种商品,标价也均与收银条上显示一致。
得知自己买的牛奶价格出现差异,施女士第一反应是“没想到”。她说,在超市买完东西会大致扫一眼,不会一一对比。
店家称标签更换有疏漏
据央广的报道,消费者沈先生在联洋家乐福买了一个不倒翁。标签价格是19元,可是卖出的价格是25元。付账后看到价格不符,沈先生询问工作人员,对方给出的解释是条形码的价格在不倒翁的底部。
记者昨天在联洋家乐福店没有找到沈先生投诉的19元不倒翁。早在2007年晨报曾报道过,市民倪先生在联洋家乐福店购物时,也曾发现某件商品有两个价。当时,倪先生买了两个礼金袋,但袋子上有两个条形码。收银员收钱时,刷的都是上方的条形码,单价2元就成了5.9元。尽管商家最后退还了7.8元的差价,但当倪先生善意提醒对方应立即更换条形码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他负责的。
针对蒙牛高钙利乐枕(16ml×240ml)收银价格比标签价格高的情况,上海家乐福方面相关人士称,货架上的标签是人工更换的,之所以出现误差情况,可能是因为有些商品促销结束后,货架上的价格没有及时更换。门店一旦发现有这样的情况,一定会更新标签并赔偿顾客的损失。
■业内说法
每个超市都可能出现,但概率不会很高
市消保委透露,近年来关于收银价格与标价不符的投诉时有发生。消费者章先生在一家便利店买绿茶时,就曾出现过标价5.8元结果却收6元的情况。章先生当场交涉,想不到营业员理直气壮地回答:电脑打出来的标价就这样,不可以退。直到消保委工作人员登门后,该便利店店长才承认有失误,是便利店没有及时更换标签,并退还章先生0.2元的差价。
收银价格与标签价格不一致,究竟是超市卖场的偶然疏忽,还是恶意欺骗?是个别现象,还是整个行业的“潜规则”?在超市行业从业多年的苏敏(化名)分析,类似情况在每个超市都可能出现,但出现的概率不会很高,毕竟品牌超市绝对不愿意因此而影响口碑、损失客流。
据业内人士介绍,超市隔一段时间就会对某些商品进行促销,比如规定某款原价30元的蜂蜜促销价为28.5元,促销截至1月10日。到了1月11日,超市的收银系统已经将该款蜂蜜的价格恢复到30元,但如果此时货架上的标签由于工作人员的疏漏没有及时更换,消费者看到的还是28.5元的促销价,就会出现收银条和标价不符的情况。
■市消保委
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换标牌是商家义务
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因此,即使商场或超市内的价格出现变动,及时更换标价牌是商家必须履行的义务。
网络论坛上的信息显示,出现标价与收银价不符的情况并不只有家乐福超市。记者昨天在联洋家乐福店的随机调查中发现,十多名消费者中明确表示会比对价格的只有一两人,更多的消费者只会大致看一眼收银条或者完全不看,这些顾客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多花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