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出租车上自焚追踪
南都讯 记者成希 前日下午4时许,福田区福民路与金田南路交界处,一女子在一辆正常行驶的出租车上点火自焚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了事发的出租车司机,该司机告诉南都记者,他其实姓米(昨日现场混乱,记者误听为“李”)。米先生称,他之所以跟女乘客争吵,是因女乘客不想付钱。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从警方相关知情人处获悉,女孩在上车之前,曾经到新洲三路一加油站购买了3块钱的汽油,专门装在一个茶杯里。
昨日傍晚,南都记者来到这家加油站。该油站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前日中午,自杀的女子曾经多次来加油站买汽油,但被拒绝。但到了下午两点多,油站一名年轻的男性员工过来接班。这名女事主又来反复央求,声称家里急用。当时男同事也有所顾虑,但女事主说只买3块钱的,男同事看见她买这么少,也做不了什么事情,就卖给了她,不料不久发生惨剧。
警方说
加油站责任不可推卸
福田警方证实,自焚女子确实在此处加油站购买了汽油。加油站的行为严重违规,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女子身份资料尽毁,截止到昨晚,仍没有确认女子的身份。警方呼吁知情群众及时跟提供有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