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2010年12月17日,一审被判处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36万余元的方一,因不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2月9日上午,记者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律师杨军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本周五上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审理。
2010年12月17日上午,方一向合肥市中院递交了上诉书,提出了“质疑起诉书中捂口鼻行为、被害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民事赔偿数额有误”三点上诉理由,请求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为此,方一在看守所内还亲笔写了一封信,阐述了事情发生的整个过程,希望获得被害人家人的谅解以及请求法院给自己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而被害人李某的家人并没有原谅方一的所作所为,原告的代理律师杨军称,此次开庭他将继续以一审时的代理观点阐述案件本身性质的恶劣性,并且对方一的犯罪动机也将做进一步的强化。“因垃圾纠纷就把人杀死分尸,这个犯罪动机更加恶劣,而按照案件发生的进程,方一就是为了钱财才杀人的,虽然对此我们没有证据,但是在开庭时我会详细阐述这个观点。”杨军说。
记者还了解到,由于在二审审理期间,方一家人并未为其聘请辩护律师,省高院采取了法律援助的方式,为其指派了律师。二审中为方一做辩护的依然是方一一审时的辩护律师。 本报记者 张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