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表兄妹伪造证件结婚 女方父亲将其告上法庭

2011/2/16 18:41:17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本是一对亲表兄妹,为了结婚却编织谎言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依照《婚姻法》第10条第2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3款、第9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赵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

  2月16日讯(记者 高太明 通讯员 陈宜森、赵恒涛) 本是一对亲表兄妹,为了结婚却编织谎言欺骗婚姻登记机关。极力反对的女方父亲,将非法婚姻的二人诉至法庭。近日,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撤销婚姻的案件。

  前不久,家住济南市的王某带着一纸诉状走进济南市商河县法院法院,起诉女儿与表兄的婚姻违法。因两人是亲姨表兄妹关系,作为女方之父,王某曾多次阻拦两人结婚,并告知本村村委会拒绝为其开具证明,但两被告就是不听。最终,王某的女儿和赵某于2005年7月拿着伪造的各种证件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得知此情形,王某将女儿和赵某告上了法庭。据被告赵某辩称,自己与女方并非是亲姨表兄妹关系,婚姻并不违法。赵某声称曾问过母亲,而母亲并非外婆亲生,而是外公从一讨饭人手里抱养的,所以不存在血缘关系,也就不存在近亲结婚的问题。

  商河县人民法院在大量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走访了两村委会及60岁以上的老人,确认两被告是亲姨表兄妹关系,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依照《婚姻法》第10条第2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3款、第9条第1款之规定,判决赵某与王某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