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洋) 两名年过半百的无业男子,以虚构项目、外发土方工程为幌子,在两年时间诈骗了151.4万元。1月2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合同诈骗罪案。在法庭上,头发花白的被告人李明富、王庆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年55岁的被告人李明富,是四川省江油市新兴乡亭子村一名无业人员。2007年,李明富通过何中付(另案处理)认识了比其小一岁的甘肃籍无业人员王庆颖。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李明富伙同何中付、马成英(化名马彦清,另案处理)虚构兰州市安宁区国家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安宁咸水沟工程”和兰州市和平镇“西部现代工业城工程”项目,以中国西部开发集团甘肃代表处的名义,与郭某等6人签订《项目工程内部责任制施工协议书》,编造《工程施工进场通知书》和《延期进场通知书》等,骗取工程保证金共计101.4万元。
2008年7月,王庆颖和李明富自称中航南方机械化海南工程局中标中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西气东输二线管道工程嘉峪关至武威段,骗取受害人李某的信任,以转包工程的名义诈骗保证金50万元。
法庭审理后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