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员工被辞退后借原公司名义诈骗15万

2011/2/22 15:09: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被公司辞退后,两名前“员工”仍私自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约,并先后骗取某美容机构人民币15万元。2008年7月初,李民有给肖昀打来电话,让她去北京找他商谈合作某美容产品美容产品张家口总代理和合作作生物电仪器张家口的代理权。

  被公司辞退后,两名前“员工”仍私自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约,并先后骗取某美容机构人民币15万元。日前,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桥东警方抓获。

  前销售经理

  李民有(化名)出生于黑龙江,父亲是一名普通的林场工人。李民有曾于1991年到1995年期间在一林业中专读书,毕业后到北京等地打工。2005年底至2006年3月期间,李民有在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任销售经理。罗新(化名)是李民有在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的同事,2006年3月前后两人均被被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辞退。

  一晃到了2008年6月,当时李民有早已离开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当然也不是该公司的销售经理了。但是,2008年6月李民有仍以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销售经理的名义出现在张家口某养身会馆老板肖昀(化名)的面前。

  2008年6月李民有经罗新介绍认识肖昀。因肖昀经营的某养身会馆刚开业,需要美容产品,李民有便以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销售经理的名义向肖昀推荐某美容产品美容产品,并以该公司名义与肖昀签订了加盟合约书,约定首批一次性进2万元货,首付定金2千元,肖昀以全国统一零售价的3.5折作为加盟店进货价。

  另1.8万元肖昀通过银行转账回到了罗新提供的一个农行账户上。其中1万元用于购买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的某美容产品美容产品,剩下的1万元李民有和罗新一人分了5千元。第一次,李民有从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进了4千元的货,现金付款。该批货通过物流发给了肖昀。第二次,罗新从该公司进了3千多元的货,提供给了肖昀。第三次,李民有进了1千元的货,由李民有提供给了肖昀。进货后和肖昀说进了1.6万元的货,剩下的4千元等肖昀进货时再算。

  空白加盟合约书罗新提供给李民有的,上面盖有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的公章,一共两份。此外,罗新还给了李民有两份盖有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公章的空白代理合约书。李民有就是用罗新提供给他的空白代理合约书与肖昀钱了合同。

  对此,李民有的解释是,认为是卖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的产品,就可以用该公司的名义签合同。实际上,李民有和肖昀所签合同上留下的地址、电话都不对。因为他们早就不是这家公司的员工,这家公司也没有委托他们与肖昀签订合同。

  代办“总代理'

  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在北京美博城设有销售点,李民有在销售点上见到了这个产品。他记得肖昀和他提起过想进此类产品,何不在这上面做点文章呢?

  2008年7月23日,李民又以某某公司的名义与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签订了代理合约书,内容是在河北经销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的生物电仪器。双发约定首批一次性进货50台,单价1200元,累计进100台,每台返25元,累计进货不少于50台,合同有效期从2008年7月23日到2009年7月23日。甲方为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乙方是某某公司。李民有签字。

  2008年7月初,李民有给肖昀打来电话,让她去北京找他商谈合作某美容产品美容产品张家口总代理和合作作生物电仪器张家口的代理权。7月下旬肖昀去了北京,与李民有在一家咖啡馆座谈。李民有说要做某美容产品美容产品张家口总代理需由他出面,以他的名义签合同,才能拿下这个代理权,总代理费用为5万元。拿下总代理后,两人一起来张家口地区做某美容产品和该美容产品的销售市场。

  此外,李民有还说与肖昀一起做广州某生物电仪器总代理,由他出面商谈代理事宜。李明有以某某公司的名义和肖昀签订一份合作协议:某美容产品代理权5万元,生物电仪器30台,每台1500元,50台每台1200元。签约后肖昀向罗新提供的账户上汇款5万元。几天后,又向罗新提供的另一个建行账户上汇款6万元,作为购买50台生物电仪器的货款。

  收到某美容产品代理费后,李民有和罗新将5万元一人2.5万元均分。其余6万元给了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5千元,制板费1.5万元,其余2万元一人2万元又装入了个人腰包。

  据李民有讲,他一共从了广州某美容仪器设备公司提出了3台生物电仪器,给了肖昀两台,给了宣化一家美容院1台。而肖昀实际上只收到过一台生物电仪器。

  招商会闹剧

  之后,肖昀要求调换化妆品,李民有便以重重借口推脱,不予调换,后来连电话也不接了。

  肖昀越想越不对劲,是不是上当受骗了呢?肖昀决定去北京查个明白。

  2009年12月肖昀找到原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负责人杨宇(化名)。杨宇说,2006年春节前后,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因经营不善所有员工全解散了,之后就不再以该公司签订任何协议,同时公司也没收到肖昀的任何汇款。2009年11月,该公司被工商局注销。

  据杨宇讲,李民有和罗新于2005年底到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罗新任业务员,李民有任业务经理,先后干了5个来月,后来看看没什么效益,便于2006年3月辞退了两人。后来,罗新向杨宇提出要做张家口的代理商,请杨宇关照,杨宇出于同情按全国最低内部折扣率供货,但罗新干了半年就不怎么走货了。后来李民有也找到杨宇希望折扣供货,但只进了一批价值3千多元的货,之后就一直没有进货。

  2010年1月,杨宇给肖昀写了一份证明材料,以及2008年6月李民有的一份进货账单的传真。

  2010年9月6日,肖昀在桥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警方调查发现李民有和肖昀签订的代理代理合约书和该公司原来签订的合约书无论格式、电话、地址及用纸上都不一样,和肖昀以某某公司的名义和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某某公司经查并不存在,重重迹象和证据证实李民有和罗新涉嫌诈骗,且数额不小。

  2010年12月14日桥东警方开始对李民有和罗新上网追逃。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桥东经侦大队***很快掌握了李民有的行踪。2010年12月21日,桥东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孙有军和中队长卢春茂等人赶到北京,伺机抓捕李民有。然而,李民有并未在家。尽快让李民有现身,当天他们以做生意为由将李民有调出,然后在一家咖啡馆将其抓获。

  据李民有交代,为了搞到钱,李民有和罗新决定两人合伙行骗。两人约定,费用平摊,利润平分。李民有还提到,每次商量时,李民有让罗新到时候在合同上签字,但每次签约时都是李民有签,罗新不签。李民有认为罗新比他聪明,不签字是怕担责任。

  2008年10月,李民有以开招商会名义宣称要扩大市场,让肖昀做会议准备。招商会前,李民有让肖昀汇了2万元作为这次邀请讲师的费用。2008年10月12日将1万元汇入李民有指定的账户,后由肖昀的弟弟汇入同一账户1万元。为了开好招商会,肖昀按李民有的要求选在我市某宾馆会议中心。招商会期间,李民有等4人住大酒店,到会人员的食宿费、材料费加上火车汽车费用等,4天一共花了3万多元。尤其让肖昀气氛的是,招商会的结果没有招到一户客商,只听这几个人自我吹嘘了。(记者王瑾涧通讯员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