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昨天晚上至今日凌晨,微博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名深圳男子将自己割腕后的照片发上微博,并配以轻生言语,引来众多网友关注。除了劝说男子不要轻生,不少网友还报了警。这起事件,最终以男子将伤口自行包扎好而宣告结束。
男子微博直播割腕
“今天,我还给你了,到此为止了。而你怎么让我从天堂到地狱,我体会了。”昨晚9:56,一名男子在自己的微博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并同时上传了一张极为震撼的照片。画面比较模糊,应该是手机拍摄的,照片主体是有着三条深深伤口的右手腕,地板上滴滴血迹清晰可见,伤口还有血涌出,旁边是一把刃长约10厘米的刀具。
“有人在微博上直播自杀!”这个消息立刻“点燃”了整个微博网络,男子的粉丝在短短一两个小时内激增1000多个。至记者发稿,男子的微博粉丝已有1204人。其微博页面显示,他是广东深圳人,平时兴趣爱好是网购、听歌以及“宅”——呆在家里消磨时间。他的微博开通于2010年11月25日,已发微博172条,其中不乏种种消极言语。
“大家有谁认识这个人?赶快打电话去劝劝他!”“还是报警吧,根据IP地址可迅速找到此人,制止悲剧的发生。”在这名男子贴出割腕图片后,不少网友立刻想办法解救。短短十分钟内,该微博的评论数量已达600多条。
同时,不少网友发表评论,试图平复该男子的情绪。“生命可贵,要勇敢面对!无论如何都不要冲动做傻事!”有网友猜测该男子轻生是被感情所困,并劝慰道:“没有了她,地球一样会转!你必须坚强地活下去!”此外,不少媒体的官方微博也关注了该男子的微博。同时,不少网友声称已经报警,还有一些网友表示自己被吓得“今晚估计没法睡着觉了”。
最终放弃轻生念头
今天凌晨0:52,男子终于对焦急的网友们做出回应。他写了一条新微博:“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我不知道因为我的一些事在这里而引起那么大关注。我没事,自己已经把伤口包扎好了。”此时,男子的“割腕图片”下已经有了1993条评论,其粉丝数量骤增1000多个。过了没多久,男子把“割腕图片”连同轻生言语一并删除了。
得知男子放弃轻生念头,众网友皆松了一口气。“人没事就好,别的什么都可以慢慢来!”同时有网友建议该男子去医院进行包扎,自己包扎可能会引起细菌感染。
另外一些网友指责道:“你这样直播自杀,难道就不考虑大家看到后的心理感受吗?难道就没想过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吗?成年人能不能有点社会责任感?”还有网友表示,该男子的行为是哗众取宠:“如果你今晚的所作所为仅仅是为了博取关注赚取粉丝,那你还真的成功了。”
今天凌晨2:37,男子的微博上又有了更新,这条微博逻辑混乱,似乎当事人情绪仍然激动。男子解释了自己直播自杀的原因,并对引起大家的焦虑表示了内疚。
“在这个世上我没什么朋友,因为家庭的原因,更对家和亲情都谈不上什么感觉!所以好多自己的事情,我都不喜欢对亲人朋友说。我不是想要炒作或者干嘛,或许我真的好想有人倾诉,或者我真的是想得到你们同情鼓励批评都好,我真的很累很累了。最后让大家担心了!”截至记者发稿,男子所发的三条“直播自杀”的微博评论总数量超过了3000条。
勿拿生命乱开玩笑
“无论怎样,都不要轻易拿自己的生命乱开玩笑。”这是不少网友对此事件发表的评论。事实上,在微博上直播“自杀”的举动,该男子并不是“吃螃蟹者”。
2010年8月28日凌晨,一位名叫“苏小沫儿”的博主在自己的微博上称,将通过微博直播自杀的全过程。后经博友与警方联动救援,公安部门迅速出警并找到了博主。
微博直播自杀的性质究竟如何界定?有专家认为,微博上的信息是由博主自己发布的,具有私密性和公共性的双重属性。对于微博中出现的可能引起公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的不良信息进行监管,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博主和网友的自律、依法发布信息显得尤为重要,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调控手段不足,这是应当重视和着力解决的问题。”专家认为,“微博自杀”这种信息的传播会在社会上引发恐慌心理,客观上扰乱了社会秩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博主发布此类信息是自我炒作等其他意图,就是发布虚假信息,属于故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应当对其进行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哗众取宠也好,自我炒作也罢,当事人被架上去之后无法下台的事情亦有例子。2010年圣诞节当天,国外有一名精神抑郁的妇人在人气社交网站Face-book上声称服食了过量药物自杀。但她在Facebook的逾千名“朋友”竟无一施以援手,部分网友还斥责她说谎,最终她未得到及时救援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