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结案率99.8% 所办案件无一错案重审

2011/3/2 15:49:1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翻阅张勇的材料,有这样一组数字:  99.8%--年均结案400多件,2010年审结案件490件,结案率为99.8%,居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结案第一。”  近三年,经张勇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解决,实际履行金额280多万元,调解支付率为100%。

  严查每个细节判决书一个标点都不能错

  判决一天不出案件调解的大门一天不关

  凡是她的判决被告人都服

  供图/丰台法院

  张勇,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3年7月到丰台区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数字是苍白的,但也是最直接的。翻阅张勇的材料,有这样一组数字:

  99.8%--年均结案400多件,2010年审结案件490件,结案率为99.8%,居丰台法院刑事审判庭结案第一。

  3--连续3年,被评为丰台法院的"办案能手";平均每月开二三十个庭,最多的一个月曾开过64个庭。

  0--所办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信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80%。

  昨天,张勇成为丰台区政法委要求全区政法系统学习的榜样。

  量刑慎重

  检方主动撤回抗诉

  2009年2月24日20时许,王志勇在饭店与刘涛涛、姜燚等人吃饭。期间,王志勇与姜燚因言语不和发生口角,王志勇从饭桌上拿起一个空酒瓶击打姜燚,致其重伤。

  检察院以王志勇犯故意伤害罪将其诉至法院。张勇认为,王志勇并没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应当属于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过失犯罪,最终该案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王志勇有期徒刑半年。

  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提起抗诉。二审中,市检二分院在查阅案卷后主动将该案撤回抗诉。一审原判生效。

  张勇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法律"的各个关口,不漏掉庭审中每一个细节。"凡是她判决的案件,被告人都服判。"张勇的同事说。

  严把细节

  为受害司机"辨明"性别

  2010年9月,张勇接手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李家海和于金龙连续七次抢劫出租车、"黑车"司机。二人对其他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但对检方有名被害人是女司机的指控予以否认,坚称从未抢劫过女司机。

  为查清事实,张勇特意找到受害人。张勇发现,这位女司机一头短发,身材较魁梧,说话声音很粗,喜欢戴帽子。张勇判断李家海和于金龙作案时位于受害人背后,误把女司机当成了男人。

  张勇决定让受害人再次辨认对其实施抢劫的被告人。女司机毫不犹豫地指认"就是他俩",而且被抢劫财物与被告人交待的完全相符。

  最后,李家海和于金龙分别被判刑12年和10年,均被处罚金2万余元。听到判决书中对该起犯罪事实认定的理由,两被告人对张勇的明察秋毫心服口服。

  张勇常说:"作为法官,我一生中有可能审理几千起案子,但许多当事人一生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如果这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官司,让他们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让他们得到一个不明不白的判决,他们心里就会留下深深的伤痕。因此我要让手中的法槌每一次都敲得问心无愧。"

  同事眼中

  严格

  在判决书上标点都不能错

  胡海是张勇的书记员,一说起自己的“上司”时,胡海用了三个字:压力大。

  胡海说近年来法院接案越来越多,每年都在成倍增长,因此每个法官手里的案子摞成堆,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但跟着张勇还有一个压力,就是张勇要求严格,不容许出任何差错,而且这种严格近乎到了“苛刻”的程度。这一点从判决书上就能看出来。

  由于案件多,张勇白天审案,最多的一天要审七八个案子,休息时间或者晚上就要写判决,一般法官要求判决书没有错误就行,但是张勇要求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出错。

  “我每次校对完了以后,要看好几遍,生怕出现错误让她看出来。”胡海说自己起初不理解,但是张勇告诉他说,判决书就是法院的脸面,一个标点符号的错误虽然影响不大,但就像漂亮姑娘脸上长出麻子一样,是瑕疵。

  “在这样要求我之前,她自己首先做到了。每一个判决书她先看一遍,我校对完了,她还要再看一遍。经张勇手的判决书连一个标点都不会错。”胡海说,跟着张勇干,自己的业务能力提高很快。

  守时

  开庭时间不能拖延

  除了不能出差错外,每个案件都要严格遵守规范。

  胡海说按照规定,开庭时间在起诉书送达给当事人的第11天,“案件那么多,忙不过来,因此有时会晚一两天。”胡海说,张勇知道后,就会要求及时改正,严格按照规范走。“你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当事人,是不是希望尽快审理,尽快有个结果呢。”

  刑事附带民事案崇尚调解

  坚持

  张勇审理的案件以伤害、抢劫、诈骗等普通刑事案件居多,40%以上的都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法官面对的一方是因刑事犯罪而身陷囹圄的被告人,另一方是饱受伤害、痛心疾首的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双方的矛盾和积怨往往尖锐对立。此类案件的执行情况也不容乐观,往往是法院判决一出,被告人即被送回原籍服刑,民事部分的执行也就陷入停滞,被害人的权利基本难以实现。

  从矛盾化解的角度看,调解是最为有效的审判。审理此类案件,张勇特别崇尚调解。她坚守“判决一天不出,调解大门一天不关”的原则,只要案件有调解可能,决不轻言放弃。

  调解实际履行金额280多万

  成效

  2009年,张勇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林因为装修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王林的父亲被打了,王林就纠集他人,用螺丝刀将对方扎成了重伤。

  开庭时,被害人提出8万元的赔偿诉讼请求。根据被告人的家庭状况,就是砸锅卖铁也拿不出来。

  张勇充分考虑了被告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其贫困的家庭状况,提出了被告人赔偿被害人3万元的调解意见。

  被告人的母亲当庭表示同意:“就是借钱我们也赔!”张勇马上要求被告人家属在第二天早上8点前就把钱送到法院,然后立即发还给被害人。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王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事后,王林的母亲说:“咱们虽然是被告,可法官把咱们说的话都听进去了。遇上这样的法官,我儿子判多少年我都不觉得冤。”

  近三年,经张勇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80%以上都是以调解方式解决,实际履行金额280多万元,调解支付率为100%。

  家人眼里

  丈夫:癌症没击败乐天派

  张勇的爱人也在丰台法院工作,是派出法庭法警队的队长,两人结婚12年,有一个漂亮的女儿,“她不仅是一个好法官,也是一个好妈妈。”张勇的爱人说,每天不管多忙,不管多累,都要辅导女儿功课。

  加班时,张勇在办公室里写判决,女儿也在办公室里做作业,“我要让孩子从小懂得,父母勤奋工作,养育她不容易,要让她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因此女儿在学校里不仅功课优秀,而且在家里也懂得疼人,有时间就会帮助父母。

  2004年10月,张勇被诊断为身患乳腺癌。手术后,张勇接受了近半年的化疗,不仅经受了身体的痛苦,头发也越来越稀少。出院后,她把几个好朋友请到家里吃饭。张勇光着头有说有笑,大家都被她坚强和乐观的人生态度深深打动。张勇的丈夫胡志军说:“她没有一次让人觉得不够乐观!”

  女儿:要当像妈妈一样的法官

  2007年5月,张勇回到了审判岗位。她特别珍惜这个重新办案的机会,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年年结案名列前茅,不知道的人根本看不出她曾经得过病。

  因为审判任务重,孩子乐乐又小,她经常带着乐乐加班。妈妈看案卷写判决,女儿在身边安静地写作业,已经成为刑庭法官非常熟悉的场景。

  有一次,乐乐从张勇的抽屉里翻出一张爸爸的照片,突然指着照片问:“你们看我爸长得像不像累犯?”

  虽然是玩笑,但同事们听了心里都酸酸的,天天听张勇跟同事讨论案子,“累犯”这类的词儿乐乐早就耳熟能详了。乐乐会把吃的东西藏在张勇的办公室,她已经把这儿当成她另一个家了。乐乐说自己有这样的妈妈特别自豪,长大后也要当像妈妈一样的人民法官。

  现在,张勇已度过了医学上所说的癌症病人的5年生存期,在各个方面都更加充满自信和活力。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她“曾经面临失去的痛苦,因而倍加珍视今天所拥有的一切”。

  文/记者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