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指以派遣劳务用工名义规避劳动法

2011/3/3 11:33:54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昨日,来自云浮的小伙子黄灿辉由于辞工赔偿问题,走进东莞市长安人力资源分局劳动仲裁庭。昨日,加多宝代表回应称,黄灿辉离职一事属于“退工”而不是辞工,因为黄灿辉是与博胜公司签的合同,并不是加多宝的直属员工。

黄灿辉出示两份分别与加多宝和博胜公司签订的合同。

黄灿辉出示两份分别与加多宝和博胜公司签订的合同。

  昨日,来自云浮的小伙子黄灿辉由于辞工赔偿问题,走进东莞市长安人力资源分局劳动仲裁庭。与他对簿公堂的东家,是大名鼎鼎的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公司(以下简称“加多宝”)。在仲裁中,黄灿辉称***主动辞职,要求加多宝公司返还加班费、高温补贴等各种费用合计15211.73元,而加多宝则称他系派遣劳务用工,双方并无直接的用工关系。据了解,仲裁结果将于近日公布,尽管加多宝代表不肯接受记者采访,但透过黄灿辉这一事件,加多宝以派遣劳务用工名义规避《劳动法》的“戏法”正被揭开。

  业务代表一不小心变成“派遣工”

  据黄灿辉介绍,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8日期间,他一直在加多宝工作,曾担任该公司粤北区清远办业务代表。与劳务派遣单位江西鹰潭博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黄灿辉发现,自己遭遇了加班费缩水、不定时工作制以及同工不同酬等不合理待遇,并***主动离职。

  黄灿辉告诉记者,加多宝实行员工加班费一年一结。“2010年2月23日,我看完工资单后很气愤,从前年4月到2010年1月,我的全部加班工资只有512元!”黄灿辉激动地说。

  加多宝粤北区人事助理告诉他,他的加班工时只有70小时。但是按入职时双方的约定,黄灿辉说,他的加班工时应该是155.5小时,加班费足足缩水了一半以上。

  离职时,黄灿辉才被告知,从2009年8月1日起,公司已经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这意味着原本加班付给员工的双倍工资减为1.5倍。

  昨日,加多宝代表回应称,黄灿辉离职一事属于“退工”而不是辞工,因为黄灿辉是与博胜公司签的合同,并不是加多宝的直属员工。

  令黄灿辉感到十分不解的是,发布招工信息、面试等环节都由加多宝公司完成,但到签合同时,递过来的却是鹰潭博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他当时也没多想就签了。

  黄灿辉说,这家公司地址在江西鹰潭市,这也导致身在广东加多宝工作、并且是广东人的他医保、社保关系都在江西鹰潭市。

  有知情人士透露,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王老吉销售额比2007年翻了一倍多,导致管理层制定2009年销售计划时过度膨胀,不仅筹建新公司、大量扩招人员,人事、绩效管理也陷入混乱。而他所称的混乱,就包括了综合工时制,并大量使用编外劳务派遣工。

  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加多宝的销售额较2008年有所下滑,2009年10月始,有关加多宝变相裁员、克扣加班工资、强制执行特殊工时制等种种投诉接二连三,涉及北京、广东、杭州、温州、武汉、青岛、福建等各地分公司。而北京加多宝这边干脆就搞成了类似工程外包的形式,促销人员额定800元工资,因为是外包给“外包老板”,每个月都要扣掉三四百元,最终到员工手里的只剩下300多元。

  变个戏法员工工资缩水

  记者了解到,2009年10月,加多宝北京、杭州、武汉及广东等地的劳务纠纷突然爆发,原因是加多宝要求自该年10月1日起实行“综合工时制”。黄灿辉说,“实行综合工时制后,员工加班的双倍工资减少至1.5倍。

  昨日,黄灿辉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广东加多宝2009年《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两种工作制均可规避工作时间和工休时间的规律性),记者看到,该申请表盖有东莞市劳动局长安分局印章,但“企业工会意见”一栏为空白。另外,申请岗位中的“业务代表”人数为242人,黄灿辉说,“单是广东的业务代表保守估计都要超过1000人,表上只有242人,实在太离谱了。”

  黄灿辉的代理律师管铁流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的企业中,除高级管理人员无需审批外,其他可用特殊工时制的岗位未经批准均不能直接适用,须与工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劳动者协商。

  加多宝代表认为,分段实行工作制,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并盖有劳动部门公章,此外,已经在相关的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当事人黄灿辉事先是知情的。

  编外员工至少占三成

  据黄灿辉及加多宝内部员工估计,公司内的编外员工中,派遣工比例高达30%—40%。在浙江加多宝温州办事处的王先生和王小姐两人的经历也十分离奇。

  昨日下午,王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2007年至2008年期间,他由办事处一名月薪3400元左右的“高级代表”降职为月薪2600左右的“普通业务代表”。而王小姐则遭遇突然被公司收回“上班卡”(用于打卡机)的尴尬,无奈之下只得自动请辞。

  随后,王先生和王小姐两人把浙江加多宝告上法院,后双双胜诉,并拿到了相应的赔偿。据王先生介绍,他在职时,仅温州办事处负责销售的100多人中,所谓的“派遣工”就占了30多人。

  招募“派遣工”劳动法被规避

  法律界人士:

  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大量招募“派遣工”可以规避《劳动法》的许多要求。比方说,在用人及管理成本上可以省去不少费用。以黄灿辉为例,加多宝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将他招进公司,就可以在江西那边买社保,比东莞这边便宜不少,用工人数一多,数额相当巨大。

  由于派遣工不属于公司直属员工,在员工福利及分红等方面,可以拒绝支付。此外,一旦员工出现工伤等情况,承担直接责任的就是劳务派遣公司,加多宝只负有间接责任。

  记者 方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