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编织新型传销网络4月内涉案金额达数百万

2011/3/22 14:45:15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迟某供述,他在做“托马林”项目前,曾经干过传销,他在北京注册了维莱特尔斯公司之后,本来只是做装修、卖灯具。层:焦某、胡某、李某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报单中心主管人员传销团伙骨干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的传销

  一提起非法传销,许多人立即会想到“洗脑”、“下线”、“人头费”、“金字塔”这些词。

  而迟某利用其在北京注册的维莱特尔斯公司,伙同焦某等人以“托马林”保健被和保健床垫为道具,编织了一个新型传销网络,以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在短短4个月内传销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不久前,石景山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打掉该传销团伙。今天上午,石景山检察院向媒体通报,目前已将该传销组织中的迟某和焦某等4名骨干,以涉嫌领导、组织传销活动罪予以批捕。

  组建团队 脸上贴金虚构洋伙伴抬高身价

  三十多岁的河北人迟某,是这个传销团伙的头目,是维莱特尔斯(北京)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他写字很慢,而且很多字都不会写,可能小学都没毕业。”这起传销大案的承办检察官关振海说,迟某在提审时,给他的印象并不是特别精明能干,但通过对案件的审查,能够看出迟某对这个传销团伙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控制力。

  迟某供述,他在做“托马林”项目前,曾经干过传销,他在北京注册了维莱特尔斯公司之后,本来只是做装修、卖灯具。

  后来,迟某碰上此前做传销时结识的朋友徐某(另案处理)。徐某向迟某大力推荐做“托马林”保健产品项目,二人一拍即合,便开始在昌平区回龙观开展传销活动,高价销售“托马林”保健被和保健床垫。

  迟某对外宣传时为自己贴金,称公司在跟美国创意有限公司合作,借此抬高自己的身份地位。

  实际上,美国创意有限公司完全是一家子虚乌有的公司。迟某公司的非法传销活动很快引起了当地工商部门的注意,并被工商部门遣散。

  传销受害者当上北京区域经理

  迟某见公司无法在北京立足,便将公司经营地点转移到河北,但他并没有放弃北京这个巨大的市场,他从会员中物色了一名外地来京经商的女子焦某来负责北京地区的传销活动。

  40多岁的焦某在卷入传销组织之前,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经营着一个小商店。

  焦某成为维莱特尔斯公司的北京区域经理的过程很有趣。迟某早先在昌平回龙观搞非法传销时,焦某在迟某的诱骗下也曾购买了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产品。

  由于一直没有得到迟某所承诺的返利,焦某便要求退货。迟某跟焦某进行了一次长谈之后,最终迟某说服了焦某。本来是传销受害者的焦某,答应跟迟某合作,担任维莱特尔斯公司的北京区域经理。

  女经理没实权不能控制返利款

  就这样,焦某成为迟某重新布局北京传销网络的一枚重要棋子。为了让焦某尽快打开市场,迟某还给焦某安排了两个助手:胡某和李某。

  关振海检察官说,焦某能言善辩,很快构建了传销网络并运转起来。胡某负责将会员的信息进行登记并转账,徐某负责给人送货,李某负责讲授规章制度和宣传。

  身在河北的迟某虽不直接跟会员接触,但却能遥控着这个传销网络,并密谋在天津、河北保定等地也布下传销网络。

  焦某并不直接给在北京发展的会员返利,而是把会员信息和钱款一并邮寄给迟某,再由迟某计算出返利金额寄回。

  集体提成 成交一单生意所有会员提成40元

  有过传销经验的迟某,深知传统传销模式的弊端:过度依赖“金字塔”单线提成模式,下线会员提成比例很低,而上层会员积极性不高。

  因此,迟某在设定传销返利制度时下了一番工夫,并设计出“集体提成”的模式:一旦成为会员之后,任何一个会员只要购买了公司的产品,所有会员都能获得提成40元,而不管这个会员是谁发展过来的。

  迟某还对提成的风险进行控制,规定一个会员最多只能提取96次,如果还想提成,就需要再次购买公司的“一单”产品才有资格。

  而如果在传统传销模式下,只要下线有业绩,自己就有提成,对提成次数没有任何限定。

  检察官解析

  之所以叫“一单”产品,而不是一件产品,是因为“单”这个概念在维莱特尔斯公司很特殊。

  关振海检察官说,购买该公司的产品属于投资行为,而并非消费行为,所以大家在交流时习惯于用多少“单”来表述,比如维莱特尔斯公司在北京设立的机构被称为“北京报单中心”,而焦某、胡某发展来的会员则称之为“报单员”。

  而想成为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就需要先购买一“单”公司的“托马林”保健被或者保健床垫,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据传销头目迟某供述,这些保健产品的进货价非常低廉,大多只有几十元,最多的不超过300元。

  “托马林”新型传销团伙层级示意图

  第一层:迟某维莱特尔斯公司法定代表人 传销团伙总负责人掌管资金和返利操作

  第二层:焦某、胡某、李某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报单中心主管人员传销团伙骨干负责组织北京地区的传销

  第三层:报单员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本身也从公司购买产品同时发展下线

  第四层:普通会员维莱特尔斯公司的会员从公司购买产品期望返利但不发展下线

  传统与新型传销模式对比

  传统

  通常对会员进行集体封闭式疯狂洗脑

  要求会员疯狂发展下线

  从下线身上赚取“人头费”,只要下线有业绩,自己就有提成,对提成次数没有限定

  新型

  不搞“神奇致富课堂”,采取的是一对一的诱骗式宣传

  强调循环投资,不强求发展下线

  “集体提成”,一单生意成交,所有会员都拿提成,但限制提取96次

  诱骗陷阱

  强调循环投资不强求发展下线

  和任何非法传销一样,焦某、李某等传销骨干也向客户编织了一个美丽的“快速致富神话”。

  与南方非法传销活动中常见的“集体封闭式疯狂洗脑”不同,维莱特尔斯公司北京报单中心并不搞“神奇致富课堂”,而主要是一对一的诱骗式宣传。

  关振海检察官说,该团伙对客户宣称,只要投一单2600元即可获得公司会员资格,不仅可低价或免费得到公司生产的保健产品,而且一周左右时间就能获得高额返利,每单返1160元。

  焦某等人还承诺,只要会员不撤回本金,就会一直返利。正是在这种高额返利、快速回报的谎言欺骗下,许多人多次投资并拉拢他人投资。

  此外,这个团伙与传统传销团伙还有一个很大的差异——不“强求”会员去发展下线。

  检察官解析

  焦某等人在引诱他人开始投资时只谈投钱即能获取回报、多投多回报,不强制要求会员发展下线。

  只有在会员发现公司的承诺没有兑现,找公司讨说法甚至准备退出时,焦某等人才告诉会员应继续投资或者拉拢别人投资才能继续得到返利。

  关振海检察官表示,如今,很多老百姓都知道非法传销的最大特点就是拼命发展下线,而本案中这个传销团伙却从一开始不要求会员发展下线,因此很多投资者放松了警惕,以为这并不是传销,结果一旦加入就落入了“陷阱”。

  神话破灭

  30万元投资打了水漂

  常大爷是一位60多岁的退休职工。2010年8月,传销团伙的骨干徐某向常大爷介绍公司项目时,吹得天花乱坠,称公司非常正规,还有美国大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公司的项目则是高科技的保健产品,投资的话肯定不会上当。

  徐某为了说服常大爷,还拿自己举例子说:“你看我都买了,公司也在一直给我返利,您放心吧,只要投资百分之百挣钱。”

  手头有些积蓄的常大爷,在徐某的鼓动之下渐渐动了心,“投资高科技、大公司,总比把钱扔进股市强吧。”

  于是常大爷第一次投资便购买了维莱特尔斯公司30万元的产品,很快就得到返利5.8万元,常大爷一看果真返利较多,又从5.8万“获利”中拿出5万元再次向公司进行了投资,但此后再也没能拿回返利,更不用说本金了。

  检察官解析

  和常大爷一样的受害者,目前已经查实的有30名,涉案金额为一百余万元。

  “实际受害者人数远不止这么多。”关振海检察官表示。

  2010年12月,维莱特尔斯公司编织的“致富神话”破灭,会员迟迟得不到返利,新会员也越来越少。最终,该传销团伙被受害者举报,警方顺藤摸瓜,很快打掉了这个传销网络。

  据焦某供述,公司至少销售了2000多单,以此计算,该团伙的涉案金额超过500万以上。

  目前警方正在对这一传销犯罪团伙进行进一步侦查。

  检察官提醒

  投资不能听忽悠一夜暴富多陷阱

  对于这起新型传销案件,承办检察官关振海向广大市民提醒,首先应该持有正确的致富观念,在如今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如果有人向你宣传能“一夜暴富”、“快速致富”,你就把他的话理解成“这是天上在掉馅饼”,可能吗?

  本案中,受害者里最小的26岁,最大的71岁。从年龄结构看,60%都在50岁以上;从职业上来看,大多都是退休人员和无业人员,也有一部分是保险公司和销售公司的员工。

  “这些人大多数经济条件并不好,更渴望快速致富,反而更容易受骗上当。”关振海检察官说。

  本案中有很多受害者刚交了钱,第二天就后悔,检察官建议中老年人在投资并不十分了解的项目之前,一定要跟亲朋好友商量一下,不要一个人拿主意,第二天再做决定。

  关检察官还提醒说,投资者一旦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这样才有可能尽快地挽回损失,否则受传销团伙的鼓动去发展下线,只会越陷越深。

  文/记者 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