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承包一个造价近亿元的工程项目,开标前,吴某等人向竞争对手挨个派了红包,使对手或妥协或弃权。22家竞争对手,被他们收买了21家,最终如愿中标。
10月17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本案为首的吴某因犯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其他涉案7人被以相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处罚金。
亿元工程招标不法商人很忙
2008年11月,浙江苍南“龙港体育馆康乐健身中心工程”发出招标公告:工程造价约为9000万元,投标单位资质为房建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等。
苍南生意人吴某,想在该工程上分得一杯羹,但苦于不懂工程建造,于是他找到了做混凝土生意的朋友温某。温某刚好想借这次大工程建设之机,多卖点混凝土。温某告诉吴某,自己和一个湖北武穴人胡某比较熟,他常有投标工程建造,对这一行比较懂。胡某是外地人,他也想找本地人一起合作。于是这3人走到了一起。
“若按正常程序投标,中标的概率很低。”吴某提议集3人之力买通其他参与投标的建筑企业(挂靠人),对该工程进行串标,这与温某和胡某一拍即合。
吴某和胡某分别挂靠了3家和4家建筑企业,并报名参与了前期的建造资质审查。
不久后,招标单位组织专业人士对建筑企业资质进行评审,前期报名的39家单位,有25家建筑单位入围,取得了投标资格。其中胡某挂靠的建筑公司入围了3家,吴某挂靠的企业均未入围。
为顺利中标给对手送红包
接下来,吴某等3人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想方设法让胡某挂靠并入围的建筑单位中标。他们约定,如果胡某中标,需拿出约4%的中标金额分给吴某和温某。
为成功串标,吴某等人与其他22家建筑单位(挂靠人)分别联系。经协商,许予好处等手段,有21家建筑入围单位同意合作,仅一家单位拒绝。苍南人李某挂靠了一家建工集团,通过资格审查。“没过几天,吴某给我打了手机,希望我不要参加投标,并说不会亏待我。”李某交代说。李某思虑再三,最终决定放弃竞标。
工程定于2009年2月开标。开标前几天,正值农历春节,吴某等人开车带着100多万元现金,给其他入围建筑单位的挂靠人李某、陈某、钱某、杨某、张某等人挨个发了红包。其中李某收到了18万元。
包括胡某挂靠的3家建筑单位,有权参与竞标的25家建筑单位,吴某等人掌控了其中24家。被掌控的单位,谁参与竞标、竞标价多少、谁放弃竞标等等都由吴某等人说了算。吴某等人从中选出8家,亲自设计了投标书,并向招标单位交付了保证金。
竞标当天,那家没被“掌控”的建筑单位没有参与,开标结果已经毫无悬念。胡某挂靠的浙江省某建工集团中标,中标价95979911元。
经群众举报,2011年4月,吴某等人串通投标的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10月破案。2012年7月,苍南县检察院对蓄谋串标的吴某、胡某、温某等3人以及参与串标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李某、陈某等5名建筑公司的挂靠人以串通投标罪依法提起公诉。
苍南法院开庭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