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强迫业主买停车位否则禁止驶入小区

2011/4/8 5:05:19 作者:nvwu 来源:女物情感网
“必须花5万元买小区地下停车位,否则不管有什么情况,业主的车甭想开进小区,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李东红的答复遭到了住户们的质疑,他们说,开发商和物业联合起来,就是想逼迫业主们购买他们的车位。

  本报安阳讯 “必须花5万元买小区地下停车位,否则不管有什么情况,业主的车甭想开进小区,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连日来,林州市家和港湾小区的多位业主给本报打来热线,对“开发商强卖车位”的做法提出质疑。

  □首席记者 张志立 实习生 常向军 文图

  【业主】

  开车回家不让进大门

  “凭你说什么,车都不能进,原因是你没有购买地下停车位。”据该小区业主冯先生说,3月23日晚,他爱人郭女士开车回家时被保安堵在了小区门口,说是从今以后,不买停车位就甭想开车进小区。无奈之下,郭女士只好把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第二天,物业贴出通知并写到小区黑板上。大致意思是:小区正在整顿,已经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凭出入证进出小区,其余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小区内只对有车位的车辆放行。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听说记者了解情况,车主围上来倒起了苦水。大家说,由于该小区不让有车业主进入小区,小区门口就成了临时停车场。“晚上回家门口车停满了,车子只能停在更远的地方,有次停好车走了十多分钟才回来。”业主李先生说。

  【开发商】

  车主乱停车,管理起来十分麻烦

  “他们到处乱停车,管理起来十分麻烦。”小区开发商上庄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东红说,由于许多业主没有购买固定的停车位,致使一些业主到处停车,为方便对小区环境的管理,他们只好不让没有购买停车位的业主驾车进出小区。

  李东红的答复遭到了住户们的质疑,他们说,开发商和物业联合起来,就是想逼迫业主们购买他们的车位。业主们说,林州是一座县级城市,收入不比其他大城市,一个车位要价5万元,这对于贷款买房买车一族来说,有些难以承受。

  【律师】

  涉嫌强迫交易,

  业主可依法维权

  小区物业是否有权不让车开进小区呢?

  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怡认为,“物业管理是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不能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该小区的物业作出上述决定,需要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并告知全体业主,否则就侵害了业主正当的合法权益。”

  安阳的一位律师也表示,若地下停车场是开发商按照规划投资建设,且停车场面积未摊入小区业主公摊面积中,则开发商有权售卖该停车场。但开发商责令物业“不买停车位不让进小区”的做法,仍涉嫌强迫交易,侵犯了业主的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

  律师提醒业主,在遇到此类事情时,可向房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线索提供 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