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找到了挣钱“捷径”,潍坊的高某夫妇两年间先后利用四部POS机疯狂套现2000万元的巨款,从中获利10余万元,哪知已经触犯法律,夫妻二人日前双双被刑拘。
本报记者 赵磊
梦想轻松挣钱从国企辞职
40多岁的高某原本在一家大型国企就职。但是,高某却嫌工作累,工资低,于2005年从国企辞职。
一次偶然的机会,高某从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个挣钱的“捷径”:一张信用卡会有几千元乃至数十万元的透支额度,可以在银行规定的期限内免息使用,如果注册一家公司,然后去银行申请几部POS机,利用POS机,帮助别人刷卡套现,就可从中收取手续费。
2009年5月,高某接手了一家注册公司,然后以经贸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了两部POS机,准备大干一场。
拉着媳妇入行夫妻一起敛财
高某申请的两部POS机,交付给银行的手续费不同。其中一部每笔交易需要缴纳20元的手续费,而另一部则需要缴纳1%的手续费。
根据高某交代,他在实施套现后,会跟客户收取1%的手续费。例如,客户需要利用信用卡提现1万元,会从高某那里拿到9900元,剩下100元是高某的手续费。如果高某使用第一部POS机套现,要缴纳20元费用给银行,自己就能挣到80元钱,而如果用另一部POS机,则挣不到钱。所以,高某基本都是用第一部POS机套现。
为了迅速扩大业务范围,高某开始散发小广告、在一些小媒体上打广告、从网上发帖子。“没有高额利息,当场拿到现金。POS机提现10分钟内办妥,各大银行信用卡均可办理。”“手续费保证全市最低。给您免去申请贷款的繁琐手续,绝对比付银行贷款利息划算!”
慢慢的,高某公司的“业务”开始步入“正轨”,高某每天就坐在办公室,等着客户来提现,然后收取费用。
在此期间,高某与妻子结婚,并且一同经营公司。
利用他人公司名义再次申请POS机
2010年7月的时候,高某的公司曾经被银联监督部门发现恶意套现,POS机被撤掉,公司停业。
2010年10月,两人托朋友找关系,利用他人公司的名义,再次申请了两部POS机,继续开始刷卡套现。为了规避风险,他们一般都在套现金额后面加上一些零头,数额较大时分数次交易。
2011年3月29日,潍城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根据线索,将非法经营的高某夫妇二人抓获。据查,两人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利用POS机疯狂套现2000万,银行的交易次数达到两千余次。据初步调查,高某夫妇从中获利十余万。而这时,POS机套现已经有了新的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处罚。
11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高某和信某已于3月30日被潍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