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月13日电 (李丽静、李相全) 河南省西峡县某冶金耐材公司以周转资金困难为由,以高额回报为承诺,非法吸收50余名公众存款2602万余元。目前,该公司经理靳某、赵某夫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当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西峡县公安局查明,2004年,西峡县某厂职工王某听别人介绍说靳某、赵某办一冶金耐材公司吸引存款,利息高,年息为20%。王某信以为真,先后投入本金13万元。每到年底,王某就找靳某夫妇讨要本息,均无结果。
2006年,靳某找到在县城工作的曹某,以企业周转资金为由,说借钱付年息九厘,至2010年期间共借曹某本金172万元,其中只付3万元利息,至今172万元本金未给曹某。
2008年6月,靳某找到田关乡谢庄村薛某说企业周转需要资金,年息4万元,从薛某处借走现金30万元至今未还。
2009年,靳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刘某,以企业周转资金为由,并以高息为诱饵,共借刘某本金570万余元,至今本息未付。
2010年底,感到要钱无望、陷入骗局的受害人王某等几十人,将一纸控诉书送到了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专案***进行调查取证,发现靳某、赵某二人自2003年成立冶金耐材公司以来,以企业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大多以2分或3分利息为手段,通过亲戚、朋友、同事等关系网,先后骗取50多名公众的信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2602.58万余元,被骗金额有几万元、十几万元、几十万元、上百万元、几百万元不等。
2011年2月23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靳某、赵某二人被西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